标题: | 张店区凯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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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4-54940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张店区凯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张店区凯瑞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考评的各项规定和标准要起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奖优罚劣、促进发展。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评议标准
(一)教师系列:(25分)
1.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2分)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1分)
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1分)
2.读书学习,修身第一。(3分)
养成读书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学养和修养,善于比较反思,善于学以致用,教学、管理不断改进,质量不断提高。(1分)
坚持做人第一、育人第二、教书第三的原则,出现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能够从自身找原因。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先做到,与学生的约定要守诺、准时,给学生做出诚信、守时、严谨、高效的榜样。(1分)
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原两条和一条(1分)
3.敬业爱岗,注重团队。(3分)
热爱本学科教学工作,热爱教师这个职业,积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健身等活动,能够从日常繁忙辛苦的工作中找到乐趣。(1分)
依据教育教学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1分)
有全局意识,热爱关心学校,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教师集体形象,不向学校提出无理要求。部门之间,教师之间,以及与学校其他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团结协作,无人际纠纷。(1分)
4.工作满量,无怨无悔。(4分)
达到语数教师12节、其他教师满14---16节的标准工作量。承担相应的保洁工作,并尽职尽责地完成。(2分)
工作中荣誉感强,积极性高。不发牢骚,不找借口,不推托工作,对办公环境没有负面影响。(2分)
5.角色明确,发挥到位。(4分)
能明确自己的职能和角色,作为恰当。(1分)
举止端庄,待人礼貌,穿戴整洁大方,不穿奇异服装,不浓妆艳抹。(1分)
发现学生不良习惯和违纪行为能及时教育,不能因不是本班的学生就置之不理,放任不管。(1分)
以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心态影响、教育学生。(1分)
6.指导培养,尽心尽力。(4分)
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经常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分析教材、改进教法,从理论、经验、实践诸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效果明显,青年教师业务能力显著提高,赢得教师普遍认可。(2分)
每一名教师都能做好优秀生提高、中等生发展、后进生转化的指导与培养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分)
7.讲究奉献,廉洁从教。(1分)
坚持原则,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借工作之便谋私利。(1分)
8.家长学生满意度高。(4分)
每学年由工会负责组织一次家长、学生评教活动,满意度达85%得3分,每增减1%加减0.1分,扣完3分、加满4分为止。评教评校活动,每学年若有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单位组织,评价成绩则以上级测评结果为主,学校不再组织。若同一学科因各种原因有多位教师任教,任教教师同时适用同一分数。若有教师因调动等原因,没有测评成绩,则由师德自律委员会成员根据当学年学科测评内容,在该教师所任班级中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为满意度成绩。
(二)管理系列:(40分)
1.爱国守法,修身第一。(5分)参照教师系列。
2.敬业爱岗,注重团队。(5分)参照教师系列。
3.工作满量,无怨无悔。(5分)参照教师系列。
4.角色明确,发挥到位。(5分)参照教师系列。
5.讲究奉献,清正廉洁。(2分)参照教师系列。
6.专业提升,胜任本职。(5分)具备较高的岗位技能,胜任本岗位的管理、服务工作。
7.学习培训,持续改进。(3分)注意学习借鉴外校、外地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注意学习管理理论,能自主、高效、创新性地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出台完善新的举措,对分管工作有较大的助推作用,实效明显。
8.统筹决策,高效执行。(5分)能管理会服务。熟悉自己的业务范围,善于发现自己分管工作方面的问题,并能提出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管理调控能力较强,分管工作井井有条、扎实有效、进展明显。
9.教育引领,注意养成。(5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对学生进行恰当的管理和教育,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定量考核标准
1.表彰项目:
(1)关心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教师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工作向学校提出书面改进方案,校委会采纳,且实施部门反映效果好。
(2)发现学校弱项工作,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方案并主动申请承担,主管部门反映效果好。
(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在师生中和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者。
以上经校委会研究后列入学校表彰,予以奖励。
2.减分项目:
(1)违反工作纪律扣分: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者,每次扣2分。授课无教案,每发现一次扣1分。监考无故不到或迟到影响考试者,每次扣1分。学生、家长对教学严重不满,向学校或上级领导投诉,查实无误者扣1-2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在检查过程中,经查实无误者扣1分。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的,经查实无误者扣1分。
(2)违背职业道德扣分:同事之间闹不团结,互相攻击或在师生中间造谣生事的,查实后每次扣5分。酗酒闹事,有损教师形象者扣1分。在办公室吸烟、在学生面前吸烟,每次扣1分。科研成果中有剽窃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次扣2分。
以上各项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调查认定后,从总分中予以减分。
(四)否决项目: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查实,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而谋取私利,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财物的;
4.不能科学协调课堂和课外活动安排,超量布置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
5.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学生补课、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等,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6.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8.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9.因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触犯刑律与违纪者,具体规定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考核系列划分和分值计算
1.考评对象分为教师系列和管理系列。教师系列分为语文、数学、综合等三个系列。优秀等级按语文、数学、综合、管理每个系列30%分配。
2.分值计算。
专任教师系列25分:综合评定得分=民主评议21分+家长学生评教4分+定量分+否决项
管理系列40分:综合评定得分=民主评议40分+定量分+否决项
民主评议分=群众评议分30%+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分70%
群众评议分去掉5个最高分、5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分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四、考核形式和程序
(一)考核形式
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
1.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年度考核鉴定表》。
2.民主评议。即互评,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
3.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家长、学生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
4.将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由考核工作小组作出综合鉴定,并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写入《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附件2)存档。“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0%以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2.凡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市教育专家、师德标兵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
3.在推荐申报省市教学能手、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当年度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者优先。
4.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中,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近两年的《师德考核鉴定表》。
5.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业、团、教师代表七至十三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并不少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具体组织师德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