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杏园小学防汛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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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1-527465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规范防汛、防台风程序,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台风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防汛、防台风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指导,坚持学校安全高于一切,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的原则,在上级防汛、防台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救灾工作,确保我校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指挥):王玉峰
副组长(副总指挥):邹方俊 贾亮喜 陈秀玲 于爱霞 唐盈颖
组 员:魏宁宁 尹学军 王甜 冉丽丽 王双 车晓倩 刘海波 各班班主任
(二)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突击队。
孙健、刘龙超、安仕杰、崔永刚、周雨秋、张宁、赵一铭
(三)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研究,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汛、防台风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汛、防台风的自救和互救演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防台风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风、防雨、抢险设备、教材教具等物资,强化管理,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灾情一旦发生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风抗汛工作,把防风抗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学校安全防风度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防汛、防台风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准备期间。
1.学校修订完善本校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备足物资,密切注意汛情、台风通告,并广泛开展防汛、防台风的自救和互救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风、抗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准备工作,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随时准备部署、执行防风抗洪任务。
3.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门卫、财会、电教室、仪器设备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风抗洪的顺利进行。
5.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安全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防汛、防台风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6.要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7.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救灾物资。
(二)预警期间。
1.当降雨量较大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预警后,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须临阵待命,及时向相关人员通知防汛、防台风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防台风值班记录,必要时,集结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灾情,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3.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汛、防台风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4.预警期间,学校通知校内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物上的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灾期间。
1.发生洪涝台风灾害后,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2.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检查,疏通排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线路(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他危害。
3.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要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教体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4.灾后,学校根据校内的特点,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5.暴风雨过后,及时组织相关力量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对防汛、防台风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意识,要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措施。灾情发生时,学校教职员工必须立即到位,听候命令。在防汛、防台风应急行动中,各口、成员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擅离职守、不听指挥影响抢险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2.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学校抗灾情况与能力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抗灾的意见或建议。
3.在暴风雨频发期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发觉天气突变或接到上级通知,务必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4.进入防汛、防台风紧急状态后,校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将通过网络、电话、文件等形式发布工作指示。
5.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有险情发生,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教体局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6.灾后,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学校受影响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同时向教体局报告灾情及影像图片文字资料等。学校如受浸泡,应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并进行生产自救。
张店区杏园小学地震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协调、有序、高效地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对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和教学设施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济南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
组 长:王玉峰
副组长:邹方俊 贾亮喜 陈秀玲 于爱霞 唐盈颖
组 员:魏宁宁 尹学军 王甜 冉丽丽 王双 车晓倩 刘海波 各班班主任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本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3.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地震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张店区杏园小学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包干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根据灾情发布停课及复课公告或通知。
(三)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及防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震抗灾意识和基本技能。
(四)组织保障防震抗灾应急处置物资。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抢险设备、教学教具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五)积极组织地震灾害事后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进行救护、处置工作,把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点。
(六)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防震减灾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师资培训、工作部署、隐患处理、灾情上报、灾后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防震减灾规章制度、防震隐 患检查、处理档案、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制及建立相应工作领 导小组、防震减灾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建立本校破 坏性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快速反应机制。
三、地震灾害防御措施
(一)加强学校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应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灾害应变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使师生了解、掌握地震基本常识和地震应急知识及自防互救知识,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引导学生做到遇震不乱、正确避震、有序疏散、确保安全。
(二)建立健全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完善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并落实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检查 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建立和完善防震工作检查落实登记制度。
(四)学校设立 24 小时值班及安全监控和联系电话。实行防震救灾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五)对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学校应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告,同时组织师生有秩序的转移至安全地区。
四、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一)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
(二)召开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 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三)迅速组织救灾。协调、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参加应急救援。
(四)请求上级机关提供紧急支援。
(五)组织人员抢救和校舍抢险。
五、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一)主动与灾区联系,汇集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以及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本区域内救援队伍的行动。配合救援队伍抢救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采用起重、支撑、拆除及狭窄场地 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三)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师生。
(四)协调、配合卫生部门抢救、安置伤病员。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尽快恢复供水、供暖、供电,恢复交通通讯,防止次生灾害,保护重要部位,维护校内治安,安排师生生活。
(六)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安排好伤员的护送工作,协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继续做好灾区学校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的检查、监测工作,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水源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七)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协助通信部门保障学校通信畅通。与电力部门协调保障灾区学校用电供应。
(八)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调配救灾物品,保障学校受灾师生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师生,组织师生自救互救;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统计伤亡人数。
(九)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学生思想工作,正确对待自然灾害,克服恐惧心理,鼓舞师生战胜灾害,恢复教学,重建家园。
六、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本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各级处置工作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本预案由张店区杏园小学制定并负责解释。今后,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