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兴学街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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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3-54097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张店区兴学街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切实规范校车的使用,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制订校车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校车主要用途是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二、学校按照上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体检、验证等工作。
三、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本单位以外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若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和维修费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负担。
四、驾驶员要注意行车安全。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出车时应按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
五、要开文明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单位用车的前提下,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使用。
六、驾驶员应在出车前和收车后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未出车和外出返回时,车辆一律要求停放在本单位车库过夜,做到车入库、库上锁。
张店区兴学街小学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