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西六路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2-52726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西六路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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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及考评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张店区西六路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师德规范等为依据,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善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师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奖优罚劣、促进发展。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

五、考核形式和程序

(一)考核形式

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力求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并作出考核结论。

(二)考核程序及分值比例

1.民主评议(10分)

教职工评议占40%,师德考核小组评议占60%分。根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隐性工作等,由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10分)

2.记录分值(10分)

1)例会学习2分.

例会学习(每个学期1分,合计2分)。根据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学校例会并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每次不少于1页,少一次扣0.1分;例会期间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玩手机,非特殊情况不接听电话,违反规定一次扣0.1分。

2)升旗及办公纪律,2分。

按要求参加升旗仪式,不迟到,不乱讲话,不走动,严肃庄重,敬畏国旗。违反纪律一次扣0.1分。上班期间不乱串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吃饭、吸烟,不高声喧哗,接听电话声音要小,或到办公室外接打。保持安静、和谐的办公环境。教师子女不随意出入办公室,放学后到临近教室写作业、玩耍,原则上不到办公室,更不能动用教师微机等办公设施。根据值周领导检查记录情况计分。

3)卫生 2分。

    实行办公室人员三包制度。办公室内外卫生值日由各办公室自行协商安排。按要求完成个人卫生任务。此项卫生得分由学校值周领导检查得分,一次不到位扣0.1分。

    4)临时性工作 1分。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的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老师积极配合完成。在学校管理、帮扶青年教师成长、各类教研培训、赛课、迎检等临时性活动中,积极奉献,酌情计分。(此项由学校管理层和年级组长根据实际情况评议计分)

5)个人职业修养3分

有大局意识,根据学校需求,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1分,如有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与学校产生较大冲突者,此项不得分;

教师注意个人形象,着装得体,大方。教师不穿超短裙、短裤、吊带、老头衫、拖鞋等,提倡穿带领、带袖的衣服。与学校老师搞好团结,展现个人较高的素养2分。如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与同事争吵、漫骂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任何一种情况,此项均不得分。

党员老师要时时处处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对学校安排的一系列工作出现推诿扯皮,找各种理由、借口不服工作从安排的,不得进入师德优秀系列

3.以上分值合并后,由考核工作小组作出综合鉴定,确定等次。

4.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六、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写入《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存档。“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0%-40%以内(八零后教师优秀比例不低于其总人数的40%)。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师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敬业奉献,关爱学生,清正廉洁,依法执教,具有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教育教学能力强提升快,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同事的赞誉和学生的爱戴。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高。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自觉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成绩好,得到同事的肯定和学生的认可。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较高。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师德考核满意率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而谋取私利,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财物的;

4.不能科学协调课堂和课外活动安排,超量布置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

5.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的;

6.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的;

7.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学生补课、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等,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8.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的;

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11.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12.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以上内容的确认:凡是有学生或家长或教师举报投诉,经调查,确实性质恶劣,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师德考核小组给予认定。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2.凡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市特级教师、市教育专家、师德标兵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

3.在推荐申报省市教学能手、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当年度师德考核获优秀等次者优先。

4.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中,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近两年的《师德考核鉴定表》。

5.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6、依据考核成绩确定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教风先进个人。

7、按成绩计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4人,教师代表5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并不少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的二分之一,具体组织师德考核工作。

 

西六路小学师德建设考评细则:

爱国守法

10%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责(10分)

有违纪违规现象,情节轻微(8分)

有违纪违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5分)

爱岗敬业

20%

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完成(20分)

基本完成学校教学任务(15分)

工作态度不积极,对工作敷衍塞责(10分)

关爱学生

20%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指导帮助困难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20分)

教育方法简单、生硬,引起学生或家长的反映。(10——15分)

教书育人

20%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教育教学,学生喜欢(20)

能重视学生中的问题,进行说服教育(15分)

教育教学能力不高,教育方式简单落后(10分)

为人师表

20%

遵守社会公德,人际关系和谐,语言规范,衣着得体,举止文明。(20分)

自律意识淡薄,言表失范,情节轻微(15分)

自律意识淡薄,言表失范,造成一定影响(10分)

终身学习

10%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善于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活动。(10分)

能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自身有所提高(8分)

能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但有应付现象(5分)

说明:

1、此实施细则评议分12分,记录分8分,满分20分。

2、教师师德考核分数=评议分+记录分。

3、计分办法为:

n

教职工评议得分= ∑ -(10个最高分+10个最低分)/(n-20)*40%

                 i=1                                                                              

                  n                       

考核小组评议得分= ∑—(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n-2)*60%

                  i=1      

 

 

 

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为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6号以及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字【2019】8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推荐办法:

一、 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级领导、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副校级领导4名,群众代表7名,群众代表从全体教师中海选产生,推荐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业务副校长担任。推荐委员会根据高级、一级教师岗位数量,确定竞争推荐人数,并负责资格审核、分值计算、推荐上报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教师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综合评价,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验。

2、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结合软件与硬件分值之和,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推荐原则、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照空岗位申报的原则。学校的职称岗位严格按《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03]37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测算,经人社部门核定后,在空余岗位数内进行推荐申报,没有空余岗位的不予申报。

2、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推荐申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

3、坚持公示的原则: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师德规定,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材料审核人的责任。

(二)推荐的范围

 我校在编、现仍在岗且符合晋升高、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

(三)推荐的条件

1、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2、业务条件

详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6〕16号文件中《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相关规定。

3、其他必要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公开课教学。

4)《继续教育证书》。

5)说课评价情况符合要求。

6)兼职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4、分值条件:

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符合下列项目的,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分值:

1)教龄分:每满1年加5分,计算办法:(评审当年减参加工作年)乘5

2)主讲优质课获奖的,证书必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研究部门验印并有正式文件公布,获国家一等奖的一项计10分,国家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一项计5分,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的一项计3分,市二等奖或区县一等奖的计1分,区级二等奖的计0.5分(同一内容优质课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只计最高级别分值);主讲观摩课、公开课水平较高且有相应教科研部门证书,国家级的计5分、省级的计3分、市级的计2分、区县级的计1分(不同级别、同一内容的观摩课、公开课只计最高级别分值);执教多媒体课、录像课等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5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3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2分,市级二等奖或区县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1分,区级二等奖的计0.5分,其他参与人员不计分。(教师基本功比赛参照此项计分)

3)参加自制教具、课件评选获奖的,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3分、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2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1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0.5分,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的计0.3分。

4)受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等,国家或省级的一项计15分,市级的计8分,区级的计4分;受单项表彰,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且证书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部门验印,其中国家级的一项计10分,省级的一项计6分,市级的计4分,区级的计2分。因辅导学生团体参加各级比赛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的荣誉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区级计1分。其他因学生个体参赛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的等荣誉省级计1.5分;市级计1分;区级计0.5分。(同年内的同项目只记最高级别)

5)在教育类正式报刊(不含论文集、刊物的增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论文,国家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5分、第二作者3分、其他作者不计分,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2分、第二作者1分、其他作者不计分,市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报纸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1分、第二作者0.5分,其他作者不计分,区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报纸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0.5分,其他作者不计分;正式出版一本教育教学专著(不含各类教辅材料、论文合集)计8分,属合著的,第一主编计3分,其他撰稿人(人均撰写2万字以上的)可计1分。累计计分。(最高计8分)

6)参与学校课题研究,完成相关研究任务,顺利结题的,按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加1、2、3、4分,独自或研究项目主持人承担教育部门认可的课题研究,完成相关研究任务,顺利结题的,按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加2、4、6、8分。(只计一个最高级别的课题)

7)有过农村工作经历或农村支教经历的教师,再次到农村支教,每年加2分,支援西部或到外地市支教的教师,每年加5分。

8)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及中层及以上职务的满五年的计3分,不满五年,每年按0.5分计分。每超一年计1分,累计计分。担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每年计0.5分,不满一年的不计分。担任跟班助理的每年计0.2分。累计计分。

9)按规定程序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上年度加2分,其他年度加1分,满分5分为止。

注:

1、提供材料的起始时间为现职称评审时间,即现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评审时间,凡超出范围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根据评选要求提供材料。

3、材料上交时间按学校通知截止时间为准,超出时间的一律不予受理。

4、学校推荐后,当年评审未通过者,第二年不能继续申报,隔一年才能再申报。

5、新调入我校教师,当年不能参加评审推荐。

(四)否决项:

1、上一学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旷工者。

2、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3、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者。

4、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

5、在推荐、评审工作中违反推荐、评审纪律者。

二、推荐程序

1.学习、申报阶段

1)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职称评审文件。

2)公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数额。

3)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4)申报晋升职务的人员向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推荐阶段

1)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审查申报人晋升职务的基本条件。

2)经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初审后确定的申报人向评审小组提供硬件软件证书、发表出版的文章或著作的原件。

3)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按《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淄人社发(2005)120号文件,以及区 、校推荐计分办法,计算出申请人硬、软件分值,按硬件、软件分值之和由高到低决定学校推荐人选。

4)张榜公示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通过的推荐人员名单及参评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晋升职务人员的推荐名单。

注:

1、学校依据参评人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推荐优秀者参加,考核优秀等次按照文件说明累计得分。

2、荣誉分值的核算依据市职称文件精神及学校考核方案中的荣誉界定办法执行,查缺补漏,认真界定每一项成绩。

3. 调整为近三年临近退休的老师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名额占三分之二,如果临退休老师超出推荐人数,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办法,按照上交材料核算分值,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推荐。如果当年没有评审通过,以后不再享受此项优先推荐。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是评价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激励教职工终生从教的主要手段。根据张教字(2000)号、张教字(2001)38号文件精神和2019张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文件分配名额进行各级教师(含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其中,高级分五、六、七档级,中级分八、九、十档级,初级分十一、十二档级。

二、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人员中已取得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教育教学或管理、教辅工作的教师。

三、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办法:

(一)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及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1.聘任范围:

所有具备相应级别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上学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参加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竞争和聘任。

2.聘任步骤:

1)根据张教字(2000)号、张教字(2001)38号文件要求,成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聘任委员会由校级领导、教导处主任及民主推荐的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专家推荐委员会由7人组成,人员要涵盖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全权负责整个考评工作。组织实施竞聘上岗时,涉及可能影响竞聘结果公正的,实行回避制度。

2)聘任分值核算:教师职称聘任分值由三部分组成,即考核分值、述职评议分值、职龄分值。

第一部分,考核分值:即年度考核成绩的70%。

第二部分,述职评议分值:满分20分,聘委会打分和群众打分分别占60%、40%。计算分数时,聘委会的打分去1高1低,群众打分去8高8低。

第三部分,教龄分值:用2019-参加工作年的办法计分,一年教龄分值为0.1分,每增加一年增加0.1分,依此类推。

将三部分分值合并计算按照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排列出名次。

3.确定上岗人员

根据岗位设置数量,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各级各档上报人选。上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聘任。

4.向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聘期为一年。学校同时行文公布,上报区教委备案。

5.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7号)文件规定,不得越级竞聘,新晋升职称首聘的一律从最低档聘起。

6. 继续执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在出满勤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情况下可申请直接聘任”的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参与竞聘或直接聘任由教师本人自愿选择,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书,参与竞聘落聘的不再直接聘任。退休前二年,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按时上班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量,退休前按其专业技术职务中档聘任;退休前一年,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按时上班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量,退休前按其专业技术职务最高档聘任,否则不予执行高档聘任。

(二)三级及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所有具备三级及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上学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均可自然被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聘任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高职低聘

上学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以及因岗位数额限制竞争到低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应予高职低聘。

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按相应职称级别及(1998)24号《关于事业单位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等人员工资的通知》执行。

2、拒聘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如不愿意应聘任职,应向校聘任委员会提出书面拒聘申请,校聘任委员会应在接到拒聘申请后一个月内予以答复。对拒聘人员可按歇岗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转岗

因不能胜任专业技术职务而调整到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按调整后的岗位工资参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的课时津贴、补贴等待遇,从调整岗位的下月起执行。

四、特别说明:

1.学校按照职员系列和管理系列,根据人数比例进行分系列分级聘任。

2.出现教学责任事故,或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不再聘任为本级教师。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导致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不再聘任为本级教师。

4.农村进城人员、政策分流人员等新调入人员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5.外出支教交流人员的聘任按《教师外出支教交流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6.连续两年不满工作量的,或本学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20天的,不再聘任为本级教师。

7.初级教师若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之一,则不得聘为十一级教师。

五、未尽事宜由学校聘任工作委员会协商解决。

教职工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党政正职除外)分两个序列:教师序列和后勤管理人员系列

备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1.本学年受行政、刑事处分及党纪处分未满人员。

2.调入我校工作至少2/3年方可参加学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小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由校级领导、教导处主任及民主推荐教职工代表7人组成,校长任考核小组组长,全权负责整个考评工作。

四、考核意义:

1、激励全体教师团结向上,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爱岗敬业。

2、为全体教师明确工作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引导广大教职工全面加强自身素质,提高各项业务技能,自尊自爱,尽职尽责,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3、为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依据。

  五、考核方式标准:

1、参加考核人员:

 教师系列:周课时语数8节、综合组10节以上(含8、10节)者

 职员系列:周课时数不足8节或10节的管理和后勤人员。

2、分数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考核小组按照各管理部门提供的实际分值与成果核算分值相加得考核分值)

六、考核记录分标准:

(一)德(22分)

1.师德评议(20分)(详细内容见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由学校及工会负责,学校师德师能考核领导小组提供。

2.德育案例(2分)(由德育处负责组织评定。)

(二)能(43分)

1.岗位工作量(3分)(此项得分由教导处提供。)

一般语数工作量满12-14节,其他教师满16-18节为标准工作量,一学年出满勤对应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得3分,病事假超过一周后,每周扣0.2分,累计扣完为止。因自身原因达不到学校核定工作量的,教师个人提交申请学校按实际节数折分记录考核。

2.财物管理(2分)(此项得分由总务处提供。)

全体教职工有监管学校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1)教师对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微机、办公桌、插排等学校配备物品)及

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由于使用人使用上或管理上的失误造成财物损坏或丢失者,除经济赔偿外,并根据具体情况在教师考核中扣0.5-1分,累计扣完为止。

2)各功能教室、各资产管理人员以及任课教师在上课以及管理过程中,

对班级财物及使用的教学仪器负有监管责任。若监管不到位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财物(微机、门窗玻璃等)损坏、丢失,除经济赔偿外,并根据具体情况扣0.5-1分,累计扣完为止。

3.安全管理(5分)(此项得分由安办提供。)

建立首见责任制:为提高广大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警惕心,实行首见责任制。我校任何教师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任何地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立即主动制止;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未履行相关职责的,按细则相关条款扣分。

1)教师在上课期间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有监管责任(1分)。如安全教育和监管不到位,造成学生人身安全,引发家校纠纷的,视情节严重一次扣除(0.2—0.5分)的分值。

2)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课间、课间操管理,做到提前候课、按时执勤、按时跟班(1分)如出现脱岗现象,一次减0.1分;如因监管不得力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此项分值为零。

3)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工作,按时组织学生有序站队,放学(1分)。

值周老师务必做好校外安全值周工作,值周老师应按时到岗,密切关注学校周边道路上的安全隐患(车辆,闲杂人员等),保障学生上学途中安全,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值周领导;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学校,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的,一次扣0.1分;值周期间迟到一次扣0.1分,值周期间未到岗一次扣0.2分;值周未到岗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为不合格。(如有特殊原因,值周老师可自行()进行调换,并告知安全办).班主任老师和跟班老师如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送队不及时,造成学生队伍混乱,或者未送队的,视情节严重,一次减0.1—0.2分。(中层领导、体育组组织放学参与送队计分,不参与送队的老师该项不得分)

4)各部门、学科教师组织学生校内外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经学校同意,方可组织参加(1分)。如无安全预案、未经学校审核批准参加各项活动的,追究组织者或当事人的责任,一次减0.2分。

5)学校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如安全培训、安全逃生疏散、消防灭火演练等,所有教职工要认真参加、及时到位、各负其责(1分)。如因个人原因出现空岗或脱岗现象的,一次减0.1分。

6)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老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所管物品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处室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不报。特别是对危险物品的保管,不得有半点疏忽。办公室、功能室和教室放学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因疏忽而造成财产丢失或损失的将负全责,办公室或功能室门窗、电器等未关扣该办公室所有人员或该功能室负责人每次每人0.1分;教室门窗、电器未关扣该班班主任每次0.1分。

如果因为教师自身原因,对学生安全监管不到位或不作为,造成家长投诉,上访,或媒体进行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将扣除安全分值5分,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发现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将视程度一次奖励0.1分。累计不超过1分。(此项分值由安全办组织提供)

4.教学常规检查(25分)(此项得分由教导处提供。具体要求详见《西六路小学教学常规检查细则》)

5.教研(3分)(该项由教导处各个教研组长提供)

积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教研活动,有准备,有分享,得3分。无提前准备酌情扣0.5—1分;个人不承担主备,或者准备不充分,没有在组内进行分享的,酌情扣0.5—1分;每无故缺勤一次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因私事请假每次扣0.1分,扣完1分为止。教研组的集体听课活动作为教研活动,不参与听课的按照相关要求扣分。(注:此项得分由语文、数学、艺体、综合组各教研组长每次教研活动记录和学校相关负责领导抽查相结合。)

6.小课题(5分)(此项得分由科研部提供)

1)自主申报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每学期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课题活动计划,期末写出研究阶段性总结,并按时提交。(1.5分)

2)认真参加课题研究、科研教改相关的各项活动。(共2分)

1.积极参与课题交流研讨活动,有丰富、详实的研究过程记录及相应的材料汇集。

2.积极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活动,能及时上交外出学习反馈表,不上交者一次扣0.1分。

3.课题成果类(1.5分)。

1)在报刊杂志及各大网站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宣传信息,以及获奖论文、师生获奖证书、证明等,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市区级0.5分计分;

2)区级及以上在研课题未结题的组长或项目主持人计0.3分,组员计0.1;顺利结题的组长或项目主持人计0.5分,组员计0.2分。

(三)勤(10分)(此项得分由教导处提供,具体要求详见《西六路小学教职工考勤方案》)

1.准时上、下班,全勤及全年病事假在5天以下(含5天,旷工除外)者记10分。

2.病事假:超过5天每天扣0.3分(法定假期除外),当年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病事假累计满8天以后开始扣分,扣完为止。

3.旷课:每节扣2分(不请假、私自离岗一次按照旷课一节论处)

4.学校规定的活动(含升旗、例会、集体备课、学校大型活动、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不请假而缺席,每缺席一次扣0.5分,因私事请假一次扣0.2分。

5.据学校点名或抽查登记,每迟到一次扣0.2分;早退一次扣0.2分。

6.旷工半天(未影响上课扣1.5分);若影响上课,则按照旷课节数合并扣分。

(四)绩(25分)(此项得分由教导处提供)

1.教学质量(10分)

根据《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进行评定。

2.教育教学成果(9分)

1)论文、文章(3分)(此项由教导处统计,考核小组核实得分)

每学年在相关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或获奖的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教师随笔、教案设计等(800字以上)相同内容的以最高级别计分。在论文集、增刊内收录的论文不记分。撰写的散文或其他文体的文章只要是发表的按照相应级别论文考核记分)(在报刊发表的宣传学校稿件800字以上的按照论文计分。)

①在国家CN级刊物发表,每篇3分

②在省级CN级刊物发表,每篇2.5分

③在市级CN级刊物(增刊号除外)发表,每篇2分

④区级每篇得1.5分

⑤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奖,依据下表给予加分。(教研室及教科所)

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国家级           2        1.8        1.7

            1.8      1.6        1.5

            1.5       1.4       1.3

            1.5       1.3        1.2

在报刊上发表信息的,区级0.3分,市级及以上信息按照1分记录考核成绩.直至2分封顶(宣传信息即时上报,否则不计分)。

其他类:优秀案例、读书心得、参与编写教材、教辅教具,按照论文相应级别计分。

以上记分3分内累计加分,直到封顶。

教师参加各级论文评选必须是精心提炼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教改情况,若有抄袭他人现象已经发现将从文稿类得分中扣除1-3分.

论文级别按照主办单位级别认定,个人论文文章全部提交考核小组认定,不明确级别或有争议由学校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课(4分)(此项由教导处汇总)

凡参加省市区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按照省级3分,市级2.5分,区级2分,省、市级二、三等奖依次降低0.5分记录分值,区级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记录分值。

执教市区级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及片区研讨课按照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记录分值。

执教市区级电教课或者NOC活动按照省级2.5分、市级2分、区级1分记录分值(不同级别相差分值0.2分);以上各类课协同录制人员依据工作实绩按照市、区级相应级别记录分值(包括学校迎检或大型活动等为学校制作的各类课件等参照区级片区研讨课成绩记录分值)

校级公开课比武按照语文、数学、综合三大教研组分组举行,每组以备课组长和骨干教师作为评委组进行打分。奖次名额以本组实际人数为基准,40%一等奖计1.5分、60%二等奖计1分、不参加比赛的计0分。(综合组在评选时兼顾到学科均衡)

参加省、市、区教研活动(经验介绍或教材培训)(每次0.7分,此项1分封顶)。

迎接各级督导、调研听课和校级研讨活动出示研讨课等,效果好按每节0.5分记录分值。(校级研讨课既可以作为加分项,也可以与个人校级公开课合并,作为比武课记录分值。)

上述各项级别不同、内容相同的按最高级别记分,直至4分封顶。

3)学科活动(2分):

凡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课件评选、自制教具、学科基本功比武,一等奖按照省级2分、市级1.5、区级1分,省市二三等奖依次降低0.3分,记录分值。区级二三等奖依次降低0.2分,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成果评选参照此分值(多人参与的依据相应级别平均记录分值),记录分值。

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组织诸如粉笔字、多媒体教学应用、课件制作、德育故事等相关内容的学科活动比赛,能积极参加,每项比赛参加人员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7分,三等奖计0.5分。该项由教导处提供。

3.个人奖励称号(2分)

单项表彰省级2分,市级1.5分,区级1分,综合表彰上升一个级别记分,市区级表彰的优秀学科组、教研组按照相应级别平均量化分值记录个人分值。语数英每学期获得教学质量奖及管理服务奖的依次按照1分记录个人考核;距离平均分2分之内,按照0.8分记录;距离平均分2.5分内,按照0.6分记录;距离平均分3分内按照0.5分记录。综合学科,因辅导学生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含参赛队数量的前1/5名次)按2分记入,获得二三等奖的依据1.5、0.8分记录。辅导学生个人获奖的,按一等奖0.3,二等奖0.2,三等奖0.1累计记录。(若上级不组织相应学科的学生比赛,辅导老师提供带团带队等的相关活动材料,包括展板、研究性报告,由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认定,评定分值不超过0.5分。)上述各项累计2分封顶。

后勤职员系列对应管理服务奖,每学期参考教师系列按照1、0.7、0.3得分(评议办法学校校级领导占70%,级部组长评议占30%)

(备注:本学年教师所有论文、成果及荣誉表彰以文件与证书同时提供,在考核时全部上在学校督导评估时请全部上原件,考核结束后由档案室保存,至学校评估结束)

4.团队建设(4分)(团队分为:5个语文、5个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科共15个团队)

1)教研组内的老师们能够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各种材料,工作效率高,计1分,如出现上交材料拖沓,出现一次,此教研组扣0.1分,扣完为止。(此分为记录分,由教导处各教研组长提供。)

2)教研组按时教研,组员积极参与,教研效果好,计1分。如出现教研不及时,参与人员有不按时参加等现象,发现一项一次扣0.1分。(此分由语文、数学、艺体、综合学科的负责人提供。)

3)团结协作,互帮互助,教研学习氛围浓厚,集体氛围好,教育教学成绩

齐头并进。计2分。(此分为评议分,由学校领导班子打分。)根据打分,教研组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教研组,组内教师计2分;二等教研组,组内教师计1.8分。

特别说明:教研组得分为每个教研组老师的得分

5.班级管理(2

 职员系列

一、德(22分)

1.师德同教师系列(20分)

2.德育工作(2分)

二、能(45分)

1.工作量同教师系列:(3分)

2.财物管理同教师系列(2分)

3.安全管理同教师系列(5分)

4.常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管理服务水平、质量(35分)

由全体教师就本系列老师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的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评议打分。

三、勤(10分)

考勤制度同教师系列

四、绩(23分)

1.论文、文章类同教师系列(3分);

2.奖励称号同教师系列(2分)

3.科研教改(5分)

此系列老师参照小课题得分或者参与校园讲坛进行得分。

4.课、学科活动(6分)

参与上课和学科活动的按照教师系列得分,没有参与的参照教师系列的平均值进行评议得分。

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7分)

本系列人员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分管的工作尽职尽责,态度端正,工作认真,敢于管理,敢于负责,工作无闪失、无遗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实际效果好。(此项工作由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打分)

七、考核结果:

1.考核领导小组在认真核算考核成绩后,按上级有关部门给我校的优秀比例数,兼顾不同系列、不同学科人数及学校工作情况,进行分配。依据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优秀人员,并张榜公示。考核优秀人数分配每年推荐参加上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三年内不重复表彰。

备注:

(所有教师教学成绩至少要与级部平均分相近,与级部平均分相比不得低于1.5分,否则不予评选优秀)

70分以上为称职

60分一一70分(不包括70分)为基本称职。

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称职。

2、特别说明:

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工伤的教师的考核成绩可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的相应标准取教师的平均位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称职:

1)违反上级和区教育局的指示、决议或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严重有损为人师表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家长投诉频繁,中途丢班的按照“待岗”一条执行。

3)对于从事有偿家教、推销商品等第二职业,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摊派商品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学生导致学生失学、出走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方案再有末尽细则事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实现班级管理的最优化,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班主任班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学校实际与班主任岗位目标,特制定班主任工作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常规管理(40分)

具体操作办法见“常规管理评分办法”

1. 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下楼梯安静有序,上学、放学路队整齐,不在校园内大吵大闹,认真做好两操,升旗仪式安静有序,认真倾听红领巾广播站。(20分)

2. 教室内地面干净、桌凳整齐、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及时打扫,保持好。(20分)

由大队部负责考评,校领导不定期检查,成绩并入其中。

(二)班级建设(15分)

1.班主任总结交流汇报(3分)

每学期进行一次交流汇报,并提交相关文字材料,由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打分。

2.班级的其他任课老师评价(2分)

由本班除班主任任教学科之外的其他任课老师就本班的班级管理和学生上课情况给班级打分。

3. 少先队活动课(班会)(3分)

按时上好每周的少先队活动课,不能无故不上或挪做它用,按时提交材料,由大队部负责检查记录得分,晚交一次扣0.5分,不交一次扣1分。  

4. 中队文化(班级文化)(5分)

中队文化建设全面,如中队名称、中队目标、中队口号、辅导员寄语、特色文化等。创造性地进行中队文化建设,实际效果好,班内形成了浓厚的文化氛围。室内黑板报内容符合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更换任务,设每少一次扣0.5分。以上满分为2分,扣完为止。中队文化建设评选,设一二三等奖,级部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由大队部负责考评。

5. 德育效果(2分)

班风正,树立了班级的德育典型,典型带动措施有力,效果良好。班级内涌现好人好事,按影响程度每人次加0.1-0.5分;反之,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被值周领导或大队部发现并记录者,每人次扣0.1-0.5分,直到扣完为止。由大队部负责考评。

(三)活动竞赛(30分):

1.艺术活动(10分,音美各5分)

积极参加学校艺术节或合唱节比赛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1次活动以5分计入考评。如有特别优秀的班级节目设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再酌情加0.5-1分;多项活动取平均得分计录。教导处负责考评。

2.体育活动(5分)

参加学校体育比赛,设一二三等奖,级部第一名为一等奖得5分,第二、三名为二等奖得4分,其余为三等奖得3分;多项活动取平均得分计录。教导处负责考评。

3.足球特色(5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班级联赛和足球节等活动1分;

2)班主任带领学生积极为比赛队员加油1分;

3)比赛成绩按级部名次加分,第一名3分、第二、三名2.5分,第4、5名2分,第6名及以后的1.5分。体育组负责考评。

4.少先队等其它各项比赛(5分)

根据成绩设一二三等奖,级部第一名或一等奖得5分,第二、三名或二等奖得4分,其余为三等奖得3分;如有特别优秀的班级活动设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再酌情加0.5-1分。多次活动取平均分,由大队部负责考核。

5.中队活动(5分)

每学期各中队至少组织2次特色中队活动,上交相关特色活动过程性材料。按要求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并能做好相关宣传报道。由大队部负责考评。

(四)安全、校产(5分)

1.安全(3分)由安全办负责考评

1)安全活动:按时参与各种安全活动(包括各类安全主题班队会、安全讲座、安全演练、集体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活动),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参与活动的每次扣0.2分。

2)安全教育平台:能够按时参与并完成安全教育平台的相关教学内容和专题活动,完成率达到100%。一次未完成扣0.5分。

3)安全材料上交:按时上交各类安全材料(班级安全记录、安全教育计划、教案、安全目标责任书、主题班队会、班级考勤表、安全征文、安全手抄报、调查问卷等),未收齐或缺少一次扣0.2分。

4)无人身安全事故发生:无打架受伤、摔伤、滑楼梯、爬栏杆现象,班内出现学生受伤事件,班主任老师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的不予扣分,处理不及时,引起家长反映投诉的扣0.5-2分。

5)中午、夜晚一次不关灯、电脑、饮水机等电器扣1分。

2.校产校具保管(2分)由总务处负责考评。

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特别是本班内的公物。桌、凳、电教设备、教具、门窗无新损坏;所借学校财物要按时归还,不得损坏;对有损坏的公物要及时赔偿或更换。如有损坏依据损坏程度每物扣0.1--1分。

(五)加分项(10分)

1.获奖得分(6分)

1)班主任积极报名参加各类德育、少先队比赛、培训、工作室、微课评选、队课评选、课题研究、活动案例评选等,辅导员获奖的每人次按国家、省、市、区、校级一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二等奖、三等奖依次减0.5分;参加区级培训、展示等没有奖项的活动分数折半;各中队组织的少先队活动影响范围大,被国家、省、市、区相关教育部门、少先队相关媒体报道,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如果学校用了各中队活动材料在省、市、区相关媒体报道,每次可加0.5分。

同一活动不累计计分,只计最高分。

2)各班主任、班级级获得国家、省、市、区、校级荣誉,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

同一荣誉只记最高分。

2.临时性活动(4分)

1)积极向学校合唱队、舞蹈队和田径队、足球队、少先队等校队输送队员,计2分。(根据各班输送人数酌情得分)

2)积极认真完成学校各部门安排的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及比赛,及时上交材料,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计1分

3)积极承担学校额外任务,可酌情加0.5-1分,计1分。由各部门一起负责考评。

二、考评方式:

按以上考评项目,各主管处室实行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肃认真考核,保证考核公正、合理。

三、考评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用于班主任津贴发放。

2)按照年段相比较的办法,学年末进行“优秀辅导员”的评选表彰。并择优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中队辅导员或先进班集体、先进中队等荣誉的评选。

班级常规评分标准

学生的常规管理是学校德育工作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也是安定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良好校风形成的保障,也是组织和开展少先队活动的必要前提。为促进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特制定西六路小学少先队常规措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课间纪律方面:(3分)

1.楼道内:严禁在楼道内追逐打闹、跑跳,一经发现每人次扣0.1分,扣完3分为止。

2.课间礼仪:同学之间不打架骂人,不能到其他班级串门,不出校门;对违规者每人次扣0.1分。同学交流要轻声,使用普通话;遇到老师要有礼貌。每发现一人次扣0.1分,扣完3分为止。

3.课间活动:课间不做危险的事情,不得拿或玩耍危险物品(如小刀、剪刀等),对违规者每人次扣0.1分,扣完3分为止。

4.放学静校:放学后实行静校安全的检查,由值周领导和执勤学生进行查处,对违规者每人次扣0.1分,扣完3分为止。

二、路队方面:(3分)

1.入校(2分):进入学校时自动排成一路(或两路)纵队,任何人不得跑跳、打闹;每发现一次扣0.1分;进入教学楼后保持楼内安静,轻声慢步,不得在校门口、走廊内逗留、打闹、跑跳和大声喧哗、跳绳等;上下楼梯不推搡、打闹,靠右行,不逆向冲撞集体队伍,班级之间注意礼让。其间,每发现一人违反以上规定扣班级量化分0.1分,扣完2分为止,大队委抽查。

2放学(1分):放学时,班主任和跟班老师按时送队,队伍整齐、安静。值周领导为其打分,优秀1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取平均分。

三、红领巾、校服、校牌:(2分)

学生上学按少先队规定佩戴好红领巾、校牌、穿好校服。不遵守者每人次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红领巾广播站(1分)(1)广播站每周广播一次,根据各班组织听广播的情况得分(2)部分栏目由3-5年级各班组织,认真组织且效果好的满分,出现问题的扣除相应分值。优秀1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取平均分,由大队部负责考评。

.升旗仪式(1分)进退场队伍整齐、安静;升旗时,各班列队整齐、安静;队礼标准,歌声洪亮。各中队国旗下讲话及中队特色展示效果好,应付、展示不出班级特色酌情扣0.2—0.5分。优秀1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取平均分,由大队部负责考评。

.两操(5分):

1.眼保健操(1分):认真、按时做眼操,优秀1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取平均分,由大队部负责考评。。

2.课间操(4分):课间操班主任有序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做操地点,上下楼梯安静有序、操场站队队伍整齐,做到“快、静、齐”、做操质量高、学生无说话打闹现象;学生做操质量差、说话打闹,站队不整齐,不安静,每次扣0.1分。每月优秀班级得1分,良好得0.8分,合格0.6分,4个月累计加分共4分。

七、卫生(5分)

1.室内地面:清洁,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

2.门、窗:门净窗明,内外窗台无积尘,窗台无杂物,有1-3盘绿植。

3.讲桌、桌凳、抽屉:桌凳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污迹、无刻画。抽屉内干净,无纸屑,无杂物。

4.橱柜、卫生工具:整齐、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5墙壁、黑板、走廊、栏杆:墙壁无污迹、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黑板干净、无字痕,下面无粉笔灰。

校大队部检查,每月优秀者得1分,良好得0.8分,合格0.6分,领导抽查1分,累计加分为5分。

助理辅导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主要工作及目标

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做好班级纪律、卫生工作,协助辅导员形成良好的班风、班貌,协助处理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相关问题。

二、具体职责

1.协助辅导员制定班风、班训等班级文化,并对此深入了解,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2. 学生课间操时段要及时到班里组织学生上下楼,确保纪律正常,确保安全无事故。

3. 体育活动课要与辅导员一同上课并管理好学生。因学生多,建议两人分组带队。

4. 放学要及时送队。

5. 学校或班集体组织的常规活动和劳动、体育、文艺等各项课外活动要按时参加并协助辅导员组织好学生。

6. 配合辅导员做好家访工作,参与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教育。

7. 协助处理学生偶发事件。

8. 在辅导员有事请假的情况下,要自觉承担起辅导员的工作。

三、管理办法

1.助理辅导员实行学校择优选配的方式确定。

2.学年末的考核采取双向结合的办法进行。

⑴中层以上干部及辅导员队伍依据该老师平时的工作情况打分,该分值占总成绩的50%。

⑵本班级纪律、卫生、活动等项目考核成绩占50%。

⑶与辅导员相同,分一、二等级进行认定。

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增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出勤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包括假期或双休日学校教师培训、会议等等)

3、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工会活动及各类集会活动等各类指令性活动。

4、请假要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不论何类请假均要求请假人把请假条交到值周领导处。

5、实行学校干部值周签到制。教职工上下午到校应先到签到处对号签到。规定时间过后,值班领导在未签到空格内划一横线,并收回签到纸。迟到者到值班领导处说明情况并作好记录(记录到校时间)。未签到者值班领导要查明原因,在后注明情况,不说明情况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及规定

请假共分以下七类: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

1、公假:因公请假者,持有关部门通知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由教导处派遣;后勤人员由总务处派遣;行政干部由校长派遣,校长不在,由书记或分管校级干部派遣。因上、下班途中造成意外伤害需请假治疗的。

2、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

1)请事假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

2)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同意后方算事假,但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请假者不在校时,由相关部门安排好其工作。

3)请事假必须在离校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包括教学、班级管理等)。

3、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以请病假。

1)请病假必须凭县级(或以上级)医院的病休证明书办理病休手续。

2)学校可根据需要同时查阅其病因,对弄虚作假作假者取消病假,按旷工处理。

3)病假调课要求同事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享受婚假三天,因教师享有政府规定的寒暑假两个带薪休假,学校提倡教职工在假期内结婚。

5、产假: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可按下列规定休产假。

1)正常生育的,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前十五天,产后八十三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凡符合晚婚晚育规定的(二十三周岁以上者),并有生育指标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教职工家属生孩子,准公假7天。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2周;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6周。孕期满7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产假90天。在本校工作期间女教师人工流产一次不计缺勤,第二次(含第二次)以后按病假处理。

3)产假期满,因病需要继续休养者,须有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4)女教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后,每天可给未满一周岁婴儿哺乳两次,每次哺乳时间为一小时,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自行固定时间后上报学校)

5)二孩的产假5个月。

6、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去世时,给假3天,如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旁系亲属(如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去世,给假一天。

职工婚丧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工作,如不能按时上班的,要办理请假手续,按一般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各假在计算假期时,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

三、批假权限及请假程序

1、批假权限: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审批,一天至两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由行政会研究决定。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2、请假程序及要求

1)请假要填写假条,写明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批准时间休假,假条交值周领导保管。

2)零星假。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做好门卫出入记录。每周统计,期末累计4小时为请假半天,8小时为一天,以此类推。上班期间不请假而随意离岗,抽查到一次按旷工半天计并通报批评。

2)请假半天及以上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人都需提前调好课,不得自行安排他人代课,如果课时不好集中调整的,销假后需后续自觉补课。非特殊情况学校不安排代课。由学校安排老师外出时间较长或者临时紧急工作的由教导处下发代课通知,此代课由学校支付代课费。其他因个人原因请假而无法调课需老师代课的,经学校批准后可安排老师代课,代课费用由请假人自行支付。凡未经教导处批准,教师随意代课,主动方一节扣50元,被动方一节扣20元。

3)假期结束仍不能上班者,应按前手续续假。

4)教师例会、业务学习时间一律不准请假,更不得为别人代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按照半天假期计算。要求参加的各项会议、活动未请假而不参加者按旷工记录。(因学校公事不能参加会议的除外)

3、销假要求

无论何种原因请假,上班后应及时销假。销假时,先向相关领导报到(教学人员到教导处,其他人员到总务处或对应处室),说明归校时间。病假要出示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当日报销单据。

以上规定除明确规定的之外,由值周领导每周抽查考勤2--3次,集会、学习等的考勤由组织部门负责。

四、各类考勤指标的认定

(一)迟到(早退)

上(下)班铃响后(前)30分钟内到(离)校,为迟到(早退)。校会点名不到,视为迟到或旷会。

(二)旷工

1、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不到校者;无故不参加学校指令性活动的。

2、上班铃响30分钟后到校;或下班铃响前30分钟离校;无故不到岗或擅离职守;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或早退5分钟认为误课一节,按旷工半天记,其他人员因迟到而误事者,以旷工半天记。

3、本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而不到校者。

4、请假期满,而不按时到校者。

5、本人申请调动,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未经批准不到校者。

6、不服从学校分配,消极怠工或闹情绪不到校者。

(三)奖惩

1、每学期给予照顾病事假2.5天,全年5天之内不计算假期,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老师,每学期在此基础上再照顾病假1.5天。(享受此假期间也需自行调课,不能由他人代课,需提前安排好学校工作。反之,不享受此假。)

2、超出规定假期的,连续计算,包括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病事假按每天80元扣减工资。(大病:包括肿瘤、癌等,学校保额工资发放))

3、病事假时间在一个月之外、六个月以内或超过六个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4、教职工有旷工现象的,每天按200元扣除,并取消年度内的一切评优资格;全年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者,按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元)并按学校考核及聘任的有关条例处理。

5、所有代课均付代课费,代课费按每节20元计算。

以上所有扣除的费用全部由本人向财务室交费。

除值周领导外,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对相关教师进行考勤。

此规定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