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2024年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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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5-549855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张店区教体局《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淄博市齐盛幼儿园202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招收小班新生150名。
二、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条件
幼儿为张店区户籍。
四、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
2.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常驻居民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有自有住房的;监护人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3.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4年7月23日,在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淄博市齐盛幼儿园2024年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开展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7月日— 7月日。
2.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拟报名幼儿园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随监护人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
报名中班、大班插班和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登记对象。
3.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下载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张店区,从首页找到幼儿园招生入口或点击淄博热点位置幼儿园招生入口滚动图片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需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材料的上传。
4.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在是否为双胞胎和多胞胎项进行选择后,填写相应信息。
(3)为准确调取幼儿监护人相关信息,建议注册爱山东账号的幼儿监护人为房产所有人。
(三)进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后,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在幼儿园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幼儿监护人可以撤销报名并重新选择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
7月日—7月日下午16:00,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常驻居民(监护人有自有住房的;监护人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适龄幼儿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在有效时间段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张店区户籍幼儿,于7月日上午8:30—10:30持相应证明材料到幼儿园线下报名。
7月日前,幼儿园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日,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7月日,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日—7月日下午16:00,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日下午16:00之前,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7月日,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保教费收取
幼儿园实行季度收费制。即:每个季度初预收本季度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1)收费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5-10号进行收费。
(2)收费标准
①伙食费22元/天。每季度按照每月22天,3个月共66天预收。下季度收费时,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即66天减去上季度剩余天数为本次实际交费天数。
②保教费448.5/月。按照“淄发改价格[2021]51号”文件第五条收退费政策“幼儿入园后退(转)园或不退园但因故未入园,在园时间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的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退还半月的保教费,超过一半的,当月的保教费不再退还”的规定进行核算。季度收费时,按照全费预收,减去上季度应退的半费,为本次实际交费金额。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并占用相应的学位数。请监护人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是否为双胞胎或多胞胎项进行选择后,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登记系统地址: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
招生咨询电话:0533—3182248,0533—3165608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