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教体局执法职责权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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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1-52117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区教体局执法职责权限
1.负责义务教育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管理;
3.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校车安全管理;
4.负责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5.负责全区所有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6.负责上述领域的教育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教育部门负责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