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1-51977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文稿解读】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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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

 

政策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开展好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

出台目的:

将课后延时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在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全面高质量开展。

重要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

2.保障经费投入

3.注重教师激励

 4.加大宣传力度

5.强化监督考核

6.规范其他情况:

1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学校主责面向全体全员覆盖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安全第一重在服务自主自愿、公益普惠。

2服务时间: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至家长接走学生为止,结束时间原则上晚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半个小时以上;集中安排课后服务约1-2课时,错峰离校,与家长下班时间有效衔接,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3服务内容小学自主作业、自主阅读与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德育、体育、艺术、实践、科技创新、综合探究等活动项目幼儿园组织开展阅读活动、游戏活动、区域活动户外活动

4组织程序多形式、多渠道精准征求意见,精心安排服务内容做好台账记录实行动态管理。

解读人: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局长  朱训勇  电话:0533-286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