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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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38W/2024-542380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
淄博市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9号;邮编:255024;联系电话:0533-21130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力指导下,张店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交通运输经济平稳运行、服务行业安全稳定,努力当好开路先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条例学习、做好第三方测评整改提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由党组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工作,局办公室作为牵头科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利用开展主题党日、召开专门会议之机,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以学促行,切实推进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管理,做好常态化公开。2023年,我局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33次(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9条、建议提案3条、财政信息7条、行政处罚公示46条、政策解读4条、业务动态1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以来,张店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设规范性文件专栏,统一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文本,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严谨性。同步编发配套解读信息,便利公众查询使用,提升政策易得性与可读性,助力交通运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人员保障。成立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制定2023年张店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三是严格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公开发布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均不涉密。
四是依法依规公开。加大依申请公开办理协调机制,相关科室协同从合法性审查、保密性审查、内容安全等多维度保障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防范化解各类内容安全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电子化公开,加大单位门户网站和“张店交通”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力度,及时发布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和我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最新动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关心问题。2023年,共制作发布图文信息294篇,其中原创83篇,完成上级转发任务211篇,制作视频14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区政务公开办重点工作任务,精心谋划,合理安排,定期组织工作推进会,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定期总结整改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将问题带到日常主动公开过程中去,力求整改问题不反弹,整改过程常态化。加大内容安全监测力度,重点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杜绝网络信息安全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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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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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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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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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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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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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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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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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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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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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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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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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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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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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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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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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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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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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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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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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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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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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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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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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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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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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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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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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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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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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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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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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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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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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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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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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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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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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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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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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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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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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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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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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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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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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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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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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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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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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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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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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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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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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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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信息公开发布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改进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表、音视频等新颖的解读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内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明确各科室、局属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全员培训,增强主动公开信息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张店区交通运输局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吸收采纳情况;
2023年,张店区交通运输局共收到区人大建议1条,区政协提案4条,其中主办件建议提案各1条。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一是积极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认真听取建议提案者的意见建议。二是对人大建议主办件(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65号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68号提案)及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并签字同意,经区督查工作中心审核通过,进行正式答复,按时完成办理。三是对政协提案协办件(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0、196、214号提案)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答复工作;
2023年,张店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完善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对发布政策进行解读。同时,着力加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