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张店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工作规范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38W/2020-51068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21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张店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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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运安发2020〕2

 

张店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工作规范

 

根据张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组成人员暨设立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张安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各单位三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落实工作职责

张店公安分局:负责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运输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的行为;对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进行审批

 

或备案,参与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张店交警大队:依法处理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配合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货运、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车辆进行资料受理、车辆检验、运输路线及时间的审核,报张店公安分局批准后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的搜集、建档及管理工作,对已受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行为主体各方进行稽查,监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涉及旅游景区、旅游车船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置涉及旅游行业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负责对旅行社租赁、使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会议由区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督促、研究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

2、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督导检查情况等。每半年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3、通报制度。发生死亡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通报情况,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

三、抓好工作运行

1、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立日常办事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

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

3、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通报。

 

 

附件: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事机构成员名单

 

                               张店区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办事机构成员名单

 

 长: 巩向峰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 郭孔光 张店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    

         汪开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员: 陈东辉 张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许爱训 张店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办公室科员

         郭宜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管理科科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德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