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张店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张店区 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张交字〔2022〕3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38W/2022-5237162
成文日期
2022-01-04
发文日期
2022-01-1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有效性
有效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张交字〔2022〕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规范执法,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事项
(一)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三)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四)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监督检查。
(五)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六)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七)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八)对公路水运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
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2年1月4日至12月31日。
四、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做到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全流程整合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五、抽查流程
从随机抽查对象中随机抽取抽查的企业,检查人员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六、检查流程
(一)检查人员名单产生。公示系统产生抽查企业名单后,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
(二)开始检查。在检查名单确定后 3个工作日内,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为主。
(三)结果处理。检查结束之日起5日内形成检查报告。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发现问题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填写“双随机”监管记录表完成监管检查工作,并存档备查。
(二)将监管结果及时面向社会公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检查对象的整改落实。
(三)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并提出后续监管的思路和建议。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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