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38W/2024-54255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张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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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3年,张店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培训。2023年,我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完成执法证件的新办、审验和注销工作。今年共完成17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注册,2名执法人员的证件审核换证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在职培训工作。今年共完成29名在职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严格行政处罚。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9件,收缴罚没款58.34万元。涉及案件多为与民生、安全紧密相关的网络出租、危险品运输等行业

(二)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人员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行政许可有关内容公示公开情况、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执法规范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

(三)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组织人员通过听取基层执法人员意见和建议、查阅台账资料、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投诉举报、开展执法监督以及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情况进行评议督导。

三、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利用检查、督导等时机不定期地到运输企业、社区、村镇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二)在服务窗口人员密集区利用LED显示屏播放法律宣传标语和法律条文,普及法律知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知识。通过印制横幅、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直接向社会群众宣传。

(三)通过更新“张店交通”公众号,上线交通运输行业涉及法律法规,宣传相关交通知识。

四、加大行业执法力度,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一)从严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相继开展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联合文旅、市场、交警等多部门开展客运车辆重点整治,重点查处旅游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乘车,严厉打击违规网络预约车辆,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了旅客出行安全。在班线客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中,从严查处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随意停靠揽客行为。对危险品货物运输整治中,重点查处危化品车辆无资质、介质不符、超限、未配备押运员、安全标志标识不全、未按规定使用GPS定位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入开展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印发<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制度。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与张店区交警大队开展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并联合制定《张店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以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并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重点突出国省道和货车通行量大的道路,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24小时管控,提高治超联合执法的威慑力、影响力。

(三)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4月份活动开展来,截止10月底,我局共督查复核卷宗216份,重大处罚事项会审15次,督导抽查一线执法5次,深入企业了解执法情况43次,纠正执法卷宗27起,受理执法规范性问题反馈12次(含12345转办),接待群众申诉2次。除部分执法存在轻微程序问题外,未发现重大违法情况。相关整改已完成。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202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