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报名办理指南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38W/2020-51048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报名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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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报名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报名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受理条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初中以上文凭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者可由毕业院校提供与证书内容相同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张店区市民中心新村西路220号交通运输窗口

承诺时限:即时

是否收费:

咨询电话:053331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