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报名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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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38W/2020-51048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报名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报名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受理条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初中以上文凭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者可由毕业院校提供与证书内容相同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张店区市民中心新村西路220号交通运输窗口
承诺时限:即时
是否收费:否
咨询电话:053331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