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38W/2023-54003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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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创建国家绿色

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25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店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各镇办、区部门和企业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现就《工作方案》起草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交通运输领域是传统能源的消耗大户,传统燃油车尾气排放也是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之一。近年来,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支撑性的物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城市物流也需要绿色发展。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是支撑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淄博市配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促进货运配送企业降本增效,改变城市运力结构,完善城市网络配送体系,破解城市配送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问题,推进全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

2022年10月29日,淄博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国家绿色货运配送创建城市。2023年8月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淄政办发〔2023〕45号)文件,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方案要求,形成起草了《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工作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59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2号)《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淄政办发[2023]45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示范工程创建期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到2025年,初步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到创建期末(2025年9月),城市货运配送运输成本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3%,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20%。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一是依托交通枢纽、产业园区、批发市场、农产品主产区供应链基地等布局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开展运输集散、仓储分拨、包装加工等物流业务。

二是加快城市配送车辆推广使用,支持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依据全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置换、运营奖补细则,加强配套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三是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政策,与传统燃油城市配送车辆相比,为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制定并实施更加优惠和便利的通行、停车政策,建立快递车辆规范管理制度。

四是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实现电子围栏设置、三级节点和充电场站分布运营管理与预约车辆监测、政务信息发布、企业信用评价等功能试点企业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满足政府对试点企业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和试点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并且鼓励试点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

五是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鼓励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先进配送组织模式推广应用。

六是强化绿色货运配送运输市场管理,积极培育引进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专业城市配送企业,制定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标准、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调查工作,确保示范工程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是建立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资金保障机制,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配送车辆(提前)更新、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3个方面做好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保障。

 

政策咨询联系人:李志钢         联系电话:28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