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迎建党一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38W/2021-52018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迎建党一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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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方案》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在总结近期安全生产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重点方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严加盯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防控争先,切实提高安全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区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系统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除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制定本方案。

四、重要举措

(一)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对照交通运输部最新版交通运输工具、场站防疫指南的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频次,严格落实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旅客佩戴口罩、发热等症状旅客移交等工作。要督促指导客运经营者按规定执行实名制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结合区安委会、区减灾办各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突出重点薄弱环节、重点时间节点、重点行业领域,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货运输、公路运营、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深入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突出重点时间节点,确保盯牢守死。6月下旬到7月上旬的关键时期,增强监管检查力量,尤其是重点岗位要确保足够人员,强化对重点方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检查盯防。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员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建停运措施,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

(四)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强化执法。强化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重点时段、车辆、地段的执法检查工作。对非法违法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专项工作开展期间发生的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绝不姑息、依法严惩,同时要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解读人: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局长    文士利   0533-217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