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全办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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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54J/2018-15731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8-2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 |
各专业安委会、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全区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安发〔2018〕11号)文件要求,街道安委会制定了《全办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店区人民政府湖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全办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当前和下半年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我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安委会决定,从现在起至 2019 年1月份,在全办范围内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下半年特别是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范围及内容
这次集中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办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专业安委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把握时间节点,明确阶段目标,步步为营,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8月份,各单位在深入分析暑期汛期及下半年安全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制定集中行动方案,集中排查各类风险,整治各类隐患,突出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52 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明电〔2018〕14号文件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淄安办明电〔2018〕9号)的落实,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9月份,各单位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消除责任盲区。各企业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街道安委会结合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做好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回头看”工作和适时组织开展全办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0月份,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将对部分区县进行延伸巡查。重点巡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或问责建议。
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抓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回头看”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12月份至2019年1月份,各专业安委会以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旅游、商贸、交通、化工(含危化品)、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一并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
四、重点工作分工
(一)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本行业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负责油气管道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油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妥善处置油气突发事件。二是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经营等行业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涉氨制冷企业、粉尘防爆企业。三是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的专项整治。围绕医院、高校、科研机构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工作,特别是加强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四是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发挥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重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二)社会事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本行业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负责学生、校车、学校实验室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解决校园欺凌、学生暑期、假期安全、校车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问题。二是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三是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火灾隐患整治、突发事件疏散和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四是负责医院、卫生检验机构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督查医院、卫生检验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五是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建筑设施情况和人员特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
(三)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本行业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负责限额以下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高空作业、临建设施、生产厂房,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重点督查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等问题,严查抢赶工期、违章作业行为。二是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危化品运输车辆融资挂靠等方面。三是负责城镇燃气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煤改气、煤改电”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普及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维护和巡查,确保城镇和农村用气安全。
(四)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本行业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负责水利和渔业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我办汛期特点,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确保泄洪设施设备安全可靠。二是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落实好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手的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排查和消除农机安全隐患。三是林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查管理,强化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四是负责休闲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农药、肥料等行政许可和农村沼气等项目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度规定等各项保障措施,严格安全准入。
(五)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调杏园派出所、湖田派出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负责道路消防、爆破施工、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负责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汛期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检查活动。
(六)杏园工商所、湖田工商所。负责严把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特别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
(七)交警二中队、湖田中队。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低速电动车乱停、乱行、闯红灯、充电线路乱拉乱扯,危化品运输车辆聚集高速路口、农村车辆超载等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强秋冬季节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有序。
对于电力、民爆、商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各专业安委会、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要加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用火用电用气、特种作业(电气焊)等岗位职责的现场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八)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制定本辖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对辖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及闲置院落的大检查。
(九)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淄政字〔2016〕9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街道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湖安字〔2016〕52号)文件标准,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于隐患自查能力不足的企业必须自行聘请有资质的安全专家进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强外来施工作业管理,必须使有相应资质、符合要求的使用队伍,必须与施工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必须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进行监管,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按照八大作业票制度规范进行各类动火、登高、受限空间等危险性作业;加强对高危作业场所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调温、泄压、中和、消防设施、装卸车、防护围堤、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以防火、防晒、防毒、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为安全预防工作的重点,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要加强对于企业开停车,试生产等方面的安全管控,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1〕177号)文件要求,强化在该环节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开停车和试生产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开停车和试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集中行动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各专业安委会、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方案要在8月25日前制定完成,同时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协调推进。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的调度、通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专业安委会、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产企业清单等“四个清单”,采取派驻监管和盯守措施,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操作性。要落实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重点关注、督查、暗访制度,强化执法倒逼、联合惩戒倒逼、媒体监督倒逼、经济手段倒逼等措施,强力推动集中行动全面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集中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加快整改,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在集中行动期间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专业安委会、村居、有关单位自8月份起,每月25日前将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程 儒 电话:2060854
电子邮箱:zdhta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