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田街道办事处
标题: 关于印发《湖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54J/2018-15784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13 发布机构: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湖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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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根据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8月至9月,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开展为期3个月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未经批准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3.违规运输遗体行为。

4.违规制售土葬棺木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殡仪服务站、殡葬商店、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各村(居)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底前)。各村(居)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支部和村(居)委领导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整治行动方案、投诉举报电话。办事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33-2070229。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8月下旬—9月上旬)。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8月12日前,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办事处民政办。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9月中下旬)。办事处民政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反馈,推动问题解决;对各村(居)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深化阶段(9月底前)。各村(居)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办事处民政办等部门将对全镇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村(居)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9月12日前,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办事处民政办。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成立办事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民政办。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全镇公墓发展规划的合规性指导、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价格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价格垄断与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殡葬领域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价格垄断除外)依法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各村(居)要加强属地化管理,对本辖区内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等进行有效监管,同时联合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殡葬管理服务。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第三方调查、电话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提高督查实效。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各村(居)专项治理方案、联络人、举报渠道等信息于2018年8月12日前报送办事处民政办。办事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居)、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湖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湖田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9日

 

湖田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其通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晓慧    街道宣传委员

王志强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郝  涛    湖田派出所所长

路宝勇    杏园派出所所长

李  强    张店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童保华    张店交警大队湖田中队中队长

吕  剑    洪沟工商所所长

韩晓建    湖田工商所所长

韩  伟    湖田食药监所所长

董志和    湖田卫生院院长

孙  钊    湖田司法所所长

耿  骁    湖田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

郑保润    湖田街道民政办主任

孟庆华    良乡社区党委书记

孟庆光    良乡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壮    洪沟第一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邹  晶    洪沟第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孟庆远    洪沟第三社区党支部书记

孟庆林    洪沟第三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于  磊    柳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毕方强    官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梁之友    北焦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毕贞泉    南焦宋村村委会主任

于  凯    辛安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德超    上湖村党总支书记

张奎峰    上湖村村委会主任

宓传义    下湖村党总支书记

毕衍国    下湖村村委会主任

宋  强    商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亦福    店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伟    西张村党支部书记

王昆明    西张村村委会主任

 

     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民政办,王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