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关于社区砖铺巷道年久失修,造成居民出入不便的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人: 王炳利
主办单位: 和平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19-09-1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炳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砖铺巷道年久失修,造成居民出入不便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属区住建局的工作内容,经与住建部门沟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需申报有正规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以保障改造后的管理和改造效果。目前,太平社区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条件。下一步,办事处将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为太平社区争取改造计划。
       感谢您对和平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特此回复

和平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2 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和平街道办事处 王旭 联系电话:2216623
      抄送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

关于社区砖铺巷道年久失修,造成居民出入不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