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街道办事处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661B/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

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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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四路1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216633;邮箱:zdqhpjdb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平街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政策并进行解读,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1. 主动公开。

和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政办总牵头、各委办各司其职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2022年,我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包括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及时更新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于群众诉求,确保按时回复。

2. 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同比去年增加100%。主要涉及小区业主违法养鸡问题,已按时答复,未收取任何材料费用。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街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同时,持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合理。

4. 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和平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优化街道政务公开网站栏目设置,注重发布内容图文并茂。

和平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最新时事要闻、街道工作动态,让街道政务工作信息更加透明,内容更加符合群众需求。

5.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落实季度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成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0

0

0

0

0

0

0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和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创新不足;三是对群众关注问题解读不够深入。对此,我街道于年初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按季度协同各委办负责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学习,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人员安排、理顺公开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推进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高质量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和平街道办事处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2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主要涉及空置地利用问题,已解决采纳。

3.2022年和平街道深刻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照其总体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协同配合,真正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在完成和平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同时,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确保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正常开展,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量质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