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街道办事处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661B/2011-511466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3-30 发布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

张店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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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0年,和平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 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和平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和平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增强信息公开责任感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负责人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出发,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前期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

(二)建章立制,明确分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主动接受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
  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将信息分为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规范编制印发了《和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扩大信息公开参与率和知晓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四、严格程序,适时公开
  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上,严格执行审批制,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之后,再由专职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行发布,一方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相统一,另一方面确保了公开内容公正、合理、真实、可信。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本辖区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政府机构和人事,包括政府机关内设机构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相关公开信息进行认真的审核,严格公开的范围,在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有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的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与公众密切相关,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撰写的质量有待于提高。
  (二)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
  (三)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处在起步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经验不多,各个工作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将在新的一年内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出路,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是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都必须得到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三是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接待、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用语和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