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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和平街道党工委关于任命刘东敏等同志兼任城市社区“两委” 委员及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661B/2022-524057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

和平街道党工委关于任命刘东敏等同志兼任城市社区“两委” 委员及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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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和发〔202217

 

 

和平街道党工委

关于任命刘东敏等同志兼任城市社区两委

委员及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党总支)、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

为深入推行红色物业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任命刘东敏等22名同志担任城市社区两委兼职委员,任命傅婉婷等2名同志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具体如下

一、城西社区两委兼职委员(1人)

刘东敏,淄博中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担任城西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赵红艳同志不再担任城西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职务。

二、祥和社区两委兼职委员(5人)

 

1.李洪强,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2.王云超,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3.罗勇,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4.于瑞,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5.王立伟,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三、桃园社区两委兼职委员(6人)

1.王涛,淄博福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担任桃园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2.林锡金,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3.刘克信,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4.许韵芳,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5.林泉,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6.李绪富,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四、佳和社区两委兼职委员(10人)

1.许志明,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2.张爱云,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3.高国庆,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4.,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5.王林,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6.周光亮,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7.袁增成,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8.孙即海,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9.杨军,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10.魏立新,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五、城市社区两委委员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2人)

1.傅婉婷,和平街道城中社区两委委员,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

2.张艳群,和平街道祥和社区两委委员,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

各社区两委兼职委员不占社区职数,不对应社区行政级别,不在社区领取补贴报酬。兼职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影响行使兼职委员职责的,应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