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和平街道党工委关于任命刘东敏等同志兼任城市社区“两委” 委员及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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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661B/2022-524057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机构: | 和平街道办事处 |
张和发〔2022〕17号
和平街道党工委
关于任命刘东敏等同志兼任城市社区“两委”
委员及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党总支)、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
为深入推行“红色物业”、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任命刘东敏等22名同志担任城市社区“两委”兼职委员,任命傅婉婷等2名同志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具体如下:
一、城西社区“两委”兼职委员(1人)
刘东敏,淄博中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担任城西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赵红艳同志不再担任城西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职务。
二、祥和社区“两委”兼职委员(5人)
1.李洪强,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2.王云超,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3.罗勇,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4.于瑞,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5.王立伟,和平街道祥和社区新村西路121号院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祥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三、桃园社区“两委”兼职委员(6人)
1.王涛,淄博福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担任桃园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2.林锡金,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3.刘克信,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4.许韵芳,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5.林泉,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6.李绪富,和平街道桃园社区电业二区三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桃园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四、佳和社区“两委”兼职委员(10人)
1.许志明,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2.张爱云,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3.高国庆,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4.王敏,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5.王林,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南西四路3号院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6.周光亮,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7.袁增成,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8.孙即海,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担任佳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9.杨军,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10.魏立新,和平街道佳和社区和平路17甲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佳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五、城市社区“两委”委员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2人)
1.傅婉婷,和平街道城中社区“两委”委员,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
2.张艳群,和平街道祥和社区“两委”委员,兼任和平街道物业企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
各社区“两委”兼职委员不占社区职数,不对应社区行政级别,不在社区领取补贴报酬。兼职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影响行使兼职委员职责的,应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