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园街道安监站安监员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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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709K/2019-17957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机构: | 公园街道办事处 |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文件精神;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
(四)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站长,必要时可直接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五)指导、协调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六)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统计分析分管企业(领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参与分管企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