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街道办事处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709K/2020-51007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1 发布机构: 公园街道办事处

【文稿解读】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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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

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落实区委、区政府“三三四”工作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相结合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幸福美丽张店。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淄博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张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推进公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

四、重要举措

(一)分类模式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厨余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住宅小区、农村应当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健身广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木材、园林绿化垃圾、市场(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有机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统称为专业垃圾,通过专门收集运输渠道实行专业化处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1)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在公共区域固化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公交车电子显示屏等刊播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利用小区内宣传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知识普及;因地制宜,在小区内绿地、游园等区域设置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公益广告;整合社区、物业、楼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入户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小区内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担任引导员,号召社区党员发挥带头作用,通过党员先行、志愿服务等措施,带动小区居民自觉参与参加分类。

(3)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在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分类知识进课堂”、“垃圾分类手抄报”、“环保小卫士”、“垃圾分类讲座”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孩子养成垃圾分类意识,熟知垃圾分类知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家庭、社会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好家园。

(4)开展垃圾分类进单位活动,各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单位内部设置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固化垃圾分类宣传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发放垃圾分类明白纸,提高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通过党员先行、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鼓励党员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助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2.配置完善分类设施

各社区按照公园街道规定的统一标准设置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并根据人数、户数、楼栋数、便民利民等条件,确定分类收集容器的数量和安放位置。

三、推进步骤

一季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调查摸底,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清单;

二季度,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充分宣传发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定点设置工作;社区配备分类引导员,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配备到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

三季度,运用市场化模式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基本建立;

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基本建成,张店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闭合系统建设完成。

 

                                             解读人:公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白涛  216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