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干部解读】区工信局局长于翔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张店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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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78M/2023-53893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目前,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张店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翔就文件的“亩产效益”评价工作实施依据、评价范围、评价指标等进行详细解读。
问: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范围是什么?
答: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范围为区内全部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年度新升规企业、初创期企业等一并纳入数据采集范围,但不参与评价),包括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月份统计部门在库企业名单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由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占地面积、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等指标自行确定参评企业标准和名单,原则上占地超过3亩的企业应纳入评价。
问: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指标及权重是什么?
答: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分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两个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产值、营业收入利润率、单位水耗销售收入等9项指标为主。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利润率指标权重为20%、其余6项指标权重均为5%,加分项指标权重10%,加分项指标权重10%。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2项指标为主,权重分别为50%、40%,加分项指标权重10%。加分项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节能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科技创新、两化融合、绿色发展等8项计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入省、市级重大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上市挂牌、“单项冠军”“瞪羚企业”“专精特新”“独角兽”等提档项和安全生产事故、失信、淘汰僵尸企业等降档项。
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如何得出及如何强化结果运用?
答:将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采集核实、企业确认后的数据,按照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两个口径,计算出各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对照提降档,将参评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四类。对A、B、C、D类企业,分别实施差别化价格、用地、用能、产能利用、信贷等政策,同时,各有关部门以评价结果为依据,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坚持正向激励,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反向倒逼,加快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和落后产能市场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