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关于转发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78M/2022-53225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5 发布机构: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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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关于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关于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全力打造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联系,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市场主体的堵点、难点问题,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在全区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立足企业需求端,不断改进政府服务供给,坚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严格兑现零距离、零停滞、零障碍、零容忍“四零”服务承诺,更加用情用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振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创业信心和发展信心。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务实高效。妥善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和合理诉求,杜绝华而不实、装样子、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倾向。

2. 尊重理解企业。倡导“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决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 着力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问题,镇、街道(园区)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 作。

(二)工作目标

聚力打造市场主体放心投资、舒心经营、安心发展的营商环境,实现区级、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干部联系服务企业 全覆盖,政企沟通“零距离”;企业诉求即接即办,解决问题“零停滞”;惠企政策精准供给,兑现落实“零障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公务人员损害企业利益行为“零容忍”。

三、选派形式和工作任务

(一)选派形式

从区领导班子、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园区)、村(社区) 干部中选派服务企业专员,范围包括:区级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镇、街道(园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企业较为集中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各类学校、 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年内即将到龄退休人员,以及其他不宜纳入的人员,不在选派范围之内。 联系服务对象为具有独立办公场所、正常生产经营且依法纳税、职工人数 10 人以上经合法登记的企业,以及区级以上重大 (重点)项目。每名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 3 个企业、项目按《张店区 2022 年区重点项目领导挂包名单》和《张店区 2022 年区重 点技改项目领导挂包名单》进行联系服务;区直 27 个部门单位 每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 2 个企业,区直其它部门单位每名副科 级以上干部联系 1 个企业,项目按《张店区 2022 年区重点项目 名单》所列责任单位进行联系服务;每名镇、街道(园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联系 1 个企业;企业较为集中村(社区)每名主要负责人联系 1 个企业。联系服务企业原则上同时联系该企业所实施的项目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工作任务

一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党建工作体系,推动所在单位与联系企业开展党建联建共建。 二是调研摸清实情,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产品市场等状况,摸清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具体诉求。三是宣传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对联系项目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确保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四是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认真研究企业反映的各类困难问题及诉求,能协调解决的跟进帮助解决,协调不了的按照问题类别和责任分工,由区政府分管领 导牵头集中研究协调处理。区级协调解决不了的经区研究后及时通过“淄惠企·服务企业云平台”上报。 服务企业专员现场办公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一次,平时可通过电话、微信等保持常态化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无需不扰”。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问题收集共享机制,推进政企沟通“零距离”。 通过“淄惠企·服务企业云平台”,全面收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 类困难问题及诉求,实行一个平台、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区级、 镇、街道(园区)均可实现问题汇总、问题分类、流转办理、信息反馈等功能。在“淄惠企·服务企业云平台”开设服务专员驿站,由服务企业专员通过服务专员驿站点对点收集、上报、转办, 回复反馈企业问题。

(二)建立问题快速办理机制,推进问题解决“零停滞”。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淄惠企·服务企业云平台”推送问题的解决,针对企业诉求,逐一落实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实行限时办理,并做好办结信息反馈。对疑难复杂、历史遗留、涉及多个部门联动解决的问题,按照问题类别和责任分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集中 研究协调处理。

(三)建立政策供给机制,推进政策落实“零障碍”。收集汇总国家和上级出台的政策,统一在张店区线上服务平台实时公布。借助企业画像与人工智能技术,为企业提供“快速诊断”服务,全方位帮助企业解决“政策不了解、通知不知道、材料不会做、流程不掌握、沟通不顺畅”的难题。使企业享受政策零距离, 彻底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建立督办考核机制,惩治损害企业利益行为“零容忍”。实行企业评议区直部门制度,测评结果作为区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重要参考。对职能部门受理和解决企业困难问题诉求情况实行专项督办、定期通报。对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中失职失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约谈或作出组织处理; 对“吃拿卡要”或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运行体系。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区委常委任副组长的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长期设置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加强对全区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组织干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研究制定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各项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作为加速转型跨越发展的有效抓手,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靠上指导协调,扎实有序推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导协调,扎实有序推进。各镇、街道(园区)要参照本意见,成立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办事机构所在部门,确保全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支持服务企业专员工作。区纪委监委机关支持服务企业专员在协助企业争取项目、 政策等活动中为企业大胆“站台”,在不触碰纪法“红线”的前 提下,鼓励与企业家“阳光交往”;区委组织部协助提供区直部门科级干部数量;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线上服务平台建设所需 资金保障;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核实提供企业名单;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核实提供年度重大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 张店区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 企业诉求办理流程图

 

附件

 

全区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企业诉求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