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张店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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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16 发布机构: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稿解读】关于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张店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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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关于对《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张店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张店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张政办字〔2023〕 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9年1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决定以县(市、区)为主体,实施工业企业分类评价制度,并配套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政策,从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两个维度,推动建立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和省工信厅等12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3〕103号)、市工信局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淄工信运字〔2023〕3号),依据《张店区2023年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我区对工业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评价。

三、目的及意义

通过深化“亩产效益”评价,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建立健全以“亩产效益”评价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助力全区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事项,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深化部门协同,抓好数据采集、综合评价、差别化政策落实等各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