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关于原淄博家具二厂生活区危房问题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80
建议人: 孙华
主办单位: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 2020-06-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关于原淄博家具二厂生活区危房问题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孙华等三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原淄博家具二厂生活区危房问题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淄博家具二厂于2000年7月破产,2008年5月终结破产程序。该企业生活区位于杏园东路62-1号院内,共有房改楼3栋,平房3排共15户,目前闲置6户、被原企业住户对外租赁8户,仅有1户为原企业职工自住。该平房是原企业破产前用于职工居住的周转房,破产清算时未作为破产资产进行处置,房屋产权仍在原企业名下,破产程序终结后,也未办理移交社区手续。

       针对企业生活区的老旧房屋问题,我局将积极推动通过老旧工矿区改造工程对房屋、路面加以改造提升;无法纳入改造范围的危房,经请示区政府后,我局将联合社区共同清退住户,将危房拆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韩立敏

       联系电话:2869935

       抄送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

淄博家具二厂生活区危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