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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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78M/2023-50974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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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923 |
邮政编码 |
25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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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qjxj28699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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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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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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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翔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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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yhxxhj |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3.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策划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5. 负责落实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协调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6.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业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食盐批发专营管理工作。 7. 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区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8. 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9.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10. 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 1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12. 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 13. 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管辖范围内无线电管理。 14.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机构名称 |
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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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923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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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26室 |
邮政编码 |
255022 |
负责人 |
张琪 |
职务 |
主任 |
机构职能 |
协助局领导组织、安排、协调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定、检查、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电、印章管理、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2、财务审计科
机构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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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880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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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04室 |
邮政编码 |
255022 |
负责人 |
马梦雪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保管与发放。 |
3、综合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
机构名称 |
综合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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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880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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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10室 |
邮政编码 |
2867200 |
负责人 |
周敏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综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和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和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政策。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指导机关普法、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信息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原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指导、配合破产企业管理人依法清算;负责本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受理有关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并督促有关科室、下属单位进行办理;负责对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并回复信访人;负责指导、检查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原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遗留问题。 本机关负责信访事项受理机构为:张店区工信局综合法规科 通信地址: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00 信访接待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信访接待地点:张店区政务中心四楼410室 咨询投诉电话:0533-2867200 电子信箱:fazhike7200@163.com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web/index |
4、运行与行业管理科
机构名称 |
运行与行业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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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913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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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06室 |
邮政编码 |
255022 |
负责人 |
荆丽晓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有关的政策和省市区减轻企业负担有关的措施。 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及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促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 负责轻工、纺织服装、陶瓷、琉璃、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牵头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5、技改与装备科
机构名称 |
技改与装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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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969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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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20室 |
邮政编码 |
255022 |
负责人 |
张真真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负责对全区工业设计产业的宏观指导,拟订有关扶持政策,研究解决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区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设计中心、产业化项目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 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策划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负责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协调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
6、信息产业与两化融合科
机构名称 |
信息产业与两化融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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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847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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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16室 |
邮政编码 |
255022 |
负责人 |
刘晓伟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重要软件等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企业上云工作,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负责全区管辖范围内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法定权限负责全区管辖范围内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全区管辖范围内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 |
7、企业发展科(挂绿色发展与合作交流科牌子)
机构名称 |
企业发展科(挂绿色发展与合作交流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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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972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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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18室 |
邮政编码 |
255022 |
负责人 |
韩雪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提出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家培训规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推进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等行政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推进。推进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 |
8、民爆管理与军民融合科
机构名称 |
民爆管理与军民融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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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960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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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408室 |
邮政编码 |
255022 |
负责人 |
王振兴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依法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治理上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民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