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转发市社《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机制〉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2370303495187566U/2023-540253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关于转发市社《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机制〉的通知》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现代农业强国、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促进农资保供稳价,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机制〉的通知》(鲁供函字〔2023〕—11)要求,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任务目标
充分发挥供销社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优势,争取党委政府政策支持,巩固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全市系统农资仓储、经营协调,落实各级政府化肥储备任务,促进全市系统农资行业联合发展,保障重要农业生产时节和特殊情况下农资供应可靠、价格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淄博市供销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和监事会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区县供销社主要领导和有关市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协调全市系统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巩固加强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建设,保障重要农业生产时节和特殊情况下农资供应可靠、价格稳定。
各区县供销社要分别成立本区县供销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加强与市供销社和其他区县供销社的工作沟通协调,二是负责协调本区县系统农资保供稳价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会商沟通。针对农业生产关键节点和农资供需失衡、价格波动较大等特殊时期,定期、不定期举行全市供销社农资保供稳价工作会商,交流农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重点事项和工作任务。各区县供销社有关业务科室、重点农资企业通过山东通、微信、腾讯会议等媒介,建立线上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即时交流报告重要信息。
(二)联合发展。发挥系统农资企业、基层供销社在工作机制中的关键作用,加强系统农资企业之间联系沟通,积极组织考察交流,积极推进股权联合、业务联合,加快推动全市系统农资流通形成“一张网”。
(三)争取政策。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农资保供稳价、仓配项目建设等方面政策支持,助力工作开展。
(四)做好储备。积极争取承担各级政府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指导系统企业做好经营储备,确保库存充足,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切实发挥农资保供稳价“蓄水池”“稳定器”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资保供稳价对于建设现代农业强国、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至关重要,各区县供销社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落实,推动农资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加快成型见效。
(二)密切沟通协作。各区县供销社要充分发挥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市供销社、市属有关企业以及相互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确保应急保供协调行动,加快形成全市系统农资流通发展合力。
(三)及时通报信息。各区县供销社、市属有关企业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要强化实时动态联络,及时通报、上报、交流市场信息和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