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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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5187566U/2020-51118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张供发字[2019]7号
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宣传工作的报送要求和报送任务,进一步提高张店区供销社党政信息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激发供销社工作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规范信息报送,服务中心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供销社各科室信息员、全体工作人员、各基层社、各直属企业。
二、考核内容
1.信息报送情况,报送信息被省、市、区两办采用情况,报送信息获领导批示及批示反馈情况;
2.紧急信息或其他重要信息的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情况;
3.在各级党报、新闻刊物、电视等媒体对区供销社的工作开展、工作成效、工作特色以及先进人物的新闻宣传报道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工作要求
1.建立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息宣传工作网络。供销社办公室负责及时将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上报相关部门,同时,供销社各科室设立兼职信息员,各科室信息员要及时挖掘各自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及先进人物,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至办公室,或者向办公室提供重大线索或基础性材料等,由办公室、相关科室配合各级媒体进行新闻采访编辑报道工作。
2.各科室信息员负责所在科室的信息编辑报送工作,各科室每个月报送工作类、调研类、问题类、总结类信息2篇或2篇以上。鼓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报送信息,报送数量纳入各科室统计总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办公室每月5日(如遇周末、节假日顺延)前对信息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3、对张店区委办信息科、张店区政府信息科以及有关区直部门的约稿信息,由办公室按时间要求及时采编上报。
4.办公室对各科室报送的信息、新闻宣传稿统一审核把关,并根据各区直部门对材料的上报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后方可报送,对一些重要稿件,需由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后方可报送。
5、积极构建大新闻、大宣传工作格局。鉴于当前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人都是自媒体,要充分发挥“张店区供销社机关工作群”微信群作用,全体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发至微信群内,使“张店区供销社机关工作群”真正成为学习、交流的平台。
(二)考核细则
1.党政信息:对各科室的党政信息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具体见下表:
主办单位 |
刊物名称 |
采用一篇考核分值 |
区委办 区政府办 |
《张店信息》 |
10分 |
《张店政务信息》 |
10分 |
|
调研文章类 |
30分 |
|
区主要领导的批示 |
50分 |
|
约稿类 |
对两办的约稿信息,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 |
20分 |
对两办的约稿信息,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 |
30分 |
|
对两办的约稿信息,被中办、国办采用 |
50分 |
|
其他市级单位 |
信息类、简讯类 |
20分 |
调研文章类 |
50分 |
|
其他省级单位 |
信息类、简讯类 |
30分 |
调研文章类 |
60分 |
2.紧急信息:报送情况纳入月度考核。各基层供销社、各直属企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向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迟报、漏报、瞒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新闻宣传:各科室在各级党报上宣传供销社的工作成效、工作特色及先进人物的,给予表彰、加分。具体见下表:
新闻类别 |
报刊类别 |
采用一篇考核分值 |
|
报刊新闻 |
《淄博日报》
|
头版头条 |
200分 |
其他版面文字稿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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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新闻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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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党报、党刊 |
头版头条 |
300分 |
|
其他版面文字稿 |
200分 |
||
图片新闻 |
100分 |
||
国家级 党报、党刊
|
头版头条 |
400分 |
|
其他版面文字稿 |
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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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新闻 |
200分 |
||
《张店通讯》 |
20分 |
||
《张店新闻网》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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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手机报》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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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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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 |
《淄博新闻》 |
100分 |
|
《张店新闻》 |
50分 |
||
其它 |
酌情 |
4.同一篇信息、新闻报道被不同层级采用的,考核分按最高档次计分。
(三)考核奖励
1.对信息宣传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根据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采用、考核分值进行综合考评,并将信息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个人评先树优的依据,对于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酌情奖励。
2.信息宣传考核工作由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四)该考核办法自2019年5月实行。
附件: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张店区供销社
关于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
为全面落实信息宣传工作的报送要求和报送任务,进一步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大局,结合供销社工作的特点,全面提升供销社信息的报送质量和水平、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经区社党委研究,成立张店区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家宏 区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姚晓钟 区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邹常伟 区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姜 蓉 区供销社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王 蕾 区供销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
常 姝 区供销社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伟 合家福公司信息部经理
陈文彪 沣水供销社主任
齐 俊 中埠供销社主任
范长友 购销总部经理
李 宁 业务科科长
陈 路 财务审计科科长
邓 珂 办公室副主任
尉 巧 办公室副主任
耿 蕾 办公室科员
周明山 财务审计科科员
刘红姿 业务科科员
邓珂、尉巧同志具体做好区供销社宣传信息、紧急信息、部门约稿、新闻报道的收集工作,常姝负责修改把关上报。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