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曹洪军等七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宿业及服务业发展的公安系统审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住宿业经营审批,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业主取得营业执照后 ,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治安民警现场核查后,即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分局治安大队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3-5个工作日可完成审批。审批过程中,各部门提供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数据均予以认可,不存在审批壁垒。
审批过程中,公安机关同时对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及安全管理教育,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公安机关加强后期经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法治培训,确保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现在运营的“淄博市治安旅馆业系统(新版)”于2023年9月开始运营,由淄博市公安局公开招标,中标的第三方公司负责为经营者安装使用及后期维护。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高速平稳发展。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