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张店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30535) 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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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25-555458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一、反馈问题
2024年7月30日来信反映,张店区针对散放犬扰民,犬只随地大小便异味扰民、夜间犬叫扰民等涉犬问题整泊存在仅仅入户讲政策,缺乏有力的暂扣警示,使得涉犬问题违法成本低,要求开展专项严打暂扣行动。
二、整改目标
宣传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三、整改措施
加强散放犬只管理,强化教育宣传,及时处置犬吠扰民警情。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张店公安分局犬管办每天上、下午巡查镇办不文明养犬情况,进行现场劝导,巡查过程中向群众分发《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材料,加大对依法养犬的宣传,督促养犬人文明养犬,杜绝散养犬只。
2.各镇办已将养犬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组织、督促养犬人按照《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犬只免疫、登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定期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日常生活中通过悬挂条幅、led屏播放等方式,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劝阻散养犬只行为,提升养犬人的自身素质和责任意识。物业服务人对散养犬只现象予以劝阻和制止。
3.为了规范饲养犬只行为,2024年4月份张店区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此次行动主要针对遛狗不拴绳、犬粪不清理、散养犬只等问题,对遛犬较多场所以及时间段加大巡查,对不听劝阻的养犬行为进行有效的严厉警告甚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