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加强警务助理工作指导意见》反馈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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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19-51123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关于《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加强警务
助理工作指导意见》反馈结果
经过广泛意见征集,反馈结果如下:
要建立警务助理周工作例会制度,社区民警要每周与警务助理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总上周工作开展情况,部署本周各项工作任务。派出所负责同志要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警务助理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总结警务助理工作,表扬鼓励工作成绩优秀的警务助理人员,对警务助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要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日常与警务助理的联系互动。
该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