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镇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房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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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450U/2023-54247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机构: | 房镇镇人民政府 |
房镇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房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委办、站所,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77号)、《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落实鲁发〔2019〕19号文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淄办发〔2020〕1号)要求、《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淄食药安委字〔2023〕1号),根据《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房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加强镇(街道)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镇食药安委工作职责
镇食药安办承担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街道)食药安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组织拟订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协调推进实施;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统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受镇食药安委委托承担镇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委、办的评议工作;协调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整治;督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委、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三、镇食药安委机构设置
房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人员如下:
主 任:董 翔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王世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邱 帅 镇经发办副主任
王艺瑾 镇社事委副主任
赵泊涵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晓龙 镇城管中队队长
乔立明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郭海滨 房镇卫生院院长
丁兆鑫 镇经发办工作人员
张铭淑 镇经发办工作人员
房镇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房镇镇人民政府,由王世超同志任镇食药安办主任,丁兆鑫、张铭淑两名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镇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镇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对村(社区)绩效考核,落实支持食药安办建设的工作措施。制定食药安办工作规则,规范运行机制。与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或派出机构建立协作衔接机制。
镇食药安委成立后将按要求加强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农村集体用餐等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支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请各委办、村、社区按要求配合好相关工作。
张店区房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