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房镇镇大张村出让土地作为 预留地出让的请示发文机关
房镇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房政发〔2023年〕23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450U/2023-5400688
成文日期
2023-05-06
发文日期
2023-05-0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房镇镇大张村出让土地作为
预留地出让的请示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经市政府同意,鲁泰大道以南、大张东路以东、世纪路以西1宗土地(亿丰置业东侧地块)面积102.9465亩已作为预留地出让,按照预留地使用政策,制定预留地使用方案如下。
经核查,房镇镇大张村剩余预留地指标168.6419亩(含黄金城商业项目用地占用的大张村土地151.734亩),其中经自然资源部批复“三区三线”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剩余预留地指标148.2641亩;房镇镇麻营村剩余预留地指标234.2195亩(含腾空地指标57.9465亩,新村建设占地待确定),其中经自然资源部批复“三区三线”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剩余预留地指标104.9655亩;房镇镇高南村剩余预留地指标100.096亩(含腾空地指标9.615亩),其中经自然资源部批复“三区三线”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剩余预留地指标100.096亩。
2016年黄金城商业地块出让时,统筹使用大张村、小张村及天乙村预留地指标,其中占用大张村土地151.734亩,使用大张村商业指标88.9585亩(占大张村预留地指标148.2641亩的60%)、麻营村商业指标28.2114亩、高南村商业指标34.5641亩。
已出让102.9465亩预留地,其中,使用大张村居住指标59.3056亩(占大张村预留地指标148.2641亩的40%)、麻营村腾空地指标43.6409亩。本次出让完成后,大张村经自然资源部批复“三区三线”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剩余预留地指标148.2641亩全部用完。
当否,请批示。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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