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房镇镇人民政府关于高北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请示发文机关
房镇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房政发〔2023年〕2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450U/2023-5400676
成文日期
2023-02-08
发文日期
2023-02-10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房镇镇人民政府
关于高北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请示
区政府:
为了加快新村建设步伐,根据淄政办发〔2014〕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新区范围内村庄发展预留地相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房镇镇高北村计划申请出让部分预留地,用来填补村民还房楼建设资金缺口。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还迁情况
高北村位于华光路以南、原山大道以东,现有村民150户,人口630人。该村大力支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淄博市人才公寓、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建设项目共占用该村土地192余亩。2011年起,高北村启动旧村改造,新村规划面积59.967亩,其中一期项目占地46.35亩,二期项目因资金问题尚未开工建设,现已建成村民安置房6幢,建筑面积7.86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9亿。
二、部分预留地出让办法
高北村新村二期工程占地13.617亩,由于建设资金问题尚未开工建设,且高北村大部分土地被统征,村里没有工矿企业等其它收入。根据淄政办发〔2014〕6号文件精神,该村申请办理原山大道以东、华光路以南13.617亩(淄政土字〔2012〕450号、淄政土字〔2012〕1851号批复)的土地出让手续,该收益用于弥补新村建设资金缺口。
当否,请批示。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1年第二批0000000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淄政土字〔2012〕450号)
2.A-2011-006宗地勘测定界图
3.关于淄博市2012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
0批复(淄政土字〔2012〕1851号批复)
4.关于淄博市2012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九000号地块勘测定界图
张店区房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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