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淄博市市级人才公寓项目I标段临时用地手续的请示发文机关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无文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450U/2022-5240892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文日期
2022-05-3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张店区房镇镇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市级人才公寓项目I标段
临时用地手续的请示
区政府:
因淄博市市级人才公寓集中建设项目Ⅰ标段施工需要,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使用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高西村位于原山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土地办理临时用地,面积0.6009公顷,用于搭设临舍。期满后无偿拆除达到复耕条件。
当否,请批示。
房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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