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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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6XM/2024-542449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859;电子邮箱:286985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各项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结合发改局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9次(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信息、会议公开、行政权力、建议提案、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 10件,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公开申请比去年增加4件,增长较快。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在依申请公开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人员定期查看依申请公开后台,确保不遗漏、不逾期;二是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件进行收文登记,第一时间请示领导,将工作安排至具体科室;三是进一步督促办理科室,及时通过邮寄等方式告知对方办理结果,及时从系统予以回复;四是不定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印发了《2023年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科室等,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信息发布和维护的人员,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等工作,对公开发布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均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继续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等门户网站;张店信用、爱张店等APP,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重点项目、信用建设、政府定价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公开内容的广泛度,更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调整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抓不懈。及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工作方案、通知及台账等,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与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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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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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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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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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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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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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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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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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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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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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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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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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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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事项的流程仍需进一步规范。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台账,及时查看后台系统并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及时登记,责任到科室,提高办结效率,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二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及时传达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指示,加强对相关业务科室的培训频次和力度,做到信息发布严格具体,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三是部分网站栏目更新速度需进一步提升。多与兄弟单位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查缺补漏,细化责任分工,将各栏目分解至对应科室,提高上传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对建议提案始终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办理有实效”为目标,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通过成立工作机构,确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各科室、各中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了解政务公开的相关知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行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2023年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科室、时限要求等,压实科室单位公开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