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张店区发改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2-19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张店区发改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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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发改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859)。

一、概述

2008年,张店区发改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张店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08年,张店区发改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张店区发改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08年,张店区发改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08年,张店区发改局收没有收到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张店区发改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目前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几个方面,缺乏对许多历史文件、信息、资料的进一步加工、整理和挖掘。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缺乏群众特别关心,更贴近于人民生活方面的内容。针对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还有待完善,目前尚未形成通畅的贯穿上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工作刚刚起步,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晚报、漏报的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发改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