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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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8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发展改革部门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发布有关信息,特别是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设立热线电话(0533-2869859),以增进公众对发改工作的了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20年,张店区发改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结。截至目前,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策文件6件、配发解读材料6件。

)将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020年,张店区发改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涉及产业升级转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项目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张店发展改革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反映了广大群众的美好愿望和迫切意愿。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办复工作,将其列为推动张店发展改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实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项项有落实,办复率达到了100%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2020年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二是个别内容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