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张店区发改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张店区发改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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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发改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保密及监督检查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00,Email:jhj1030@163.com,联系电话:0533-2869859。

一、概述

2012年,张店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使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台阶。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实行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高发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了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工作需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文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指定1-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力量办公室的办公场所设在局经济研究中心,在硬件建设上,配齐了所需的办公设备,做到了服务指南上桌、制度上墙、文件入柜。
  (二)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张店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2年,张店区发改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5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市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以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区政府、发改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现状来看,在张店区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及全局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下,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我局政府信息的需求。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还相对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与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沟通协调,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及时、正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结合我局实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