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张店区发改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6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张店区发改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6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由张店区发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11日至2018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1024室,邮编:255000Email:2869859@163.com,联系电话:0533-2869859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发展改革部门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发布有关信息,特别是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设立热线电话(2869859),以增进公众对发改工作的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依托“信用张店”网站栏目,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2018年共计公布双公示信息2万余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市民公开申请5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以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认真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二是个别内容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