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张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应急调用预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字号
张发改字〔2022〕23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22-5297218
成文日期
2022-03-10
发文日期
2022-03-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张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应急调用预案》的通知
张发改字〔2022〕23号
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区级成品粮油承储企业:
现将《张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应急调用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0日
张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应急调用预案
为了做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下成品粮油供应保障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根据《张店区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部署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工作联动,完善成品粮油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成品粮油不脱销、不断档,满足全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二、动用原则
1.一周内主要粮油品种价格持续上涨30%-50%;
2.辖区内出现居民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
三、工作分工
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测和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分析粮油供求趋势,调度粮食储备、加工、库存情况;检查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情况,做好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动用准备;向区政府提出动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向承储企业下达动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指令;根据市场状况,及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负责部门联系人:粮储中心统计信息科科长周同:15964466660)
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动用区级成品粮储备命令,支付成品粮购买及成品粮油调用费用。(负责部门联系人:行政政法科科长施玲:13615334411)
区交通局:根据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应急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区级成品粮油应急运输,组织运力从承储企业将成品粮油运到区商务局指定地点。(负责部门联系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翟岩:13793324763)
区商务局:提出成品粮油需求,组织成品粮油分发工作。(负责部门联系人:商贸运行科科长王辉:17685606950)
区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负责部门联系人:价格监督科科长李萌:18553352557)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粮油市场监测预警,提前着手,周密筹划,制定应对措施,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密切关注大型商超生活类物资供应情况和疫情对粮油市场造成的波动。当粮油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时,要及时分析研判,迅速处置,组织好成品粮油供应,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区级成品粮油储备企业要保证成品粮油储备充足,质量良好,做好成品粮油调用准备工作。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各单位要24小时值班,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报告、处置。
附件:区级成品粮油调用流程
附件
区级成品粮油调用流程
1.当辖区内粮油市场出现价格异常、供不应求等因素需要动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时,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动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指令。
2.区商务局提出成品粮油需求。
3.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向区政府提出动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建议。
4.区财政局根据部门申请拨付财政资金,用于支付成品粮油购买及成品粮油调用费用。
5.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政府动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命令,向承储企业下达调用指令。
6.区交通局组织运力从承储企业将成品粮油运至区商务局指定地点。
7.区商务局组织成品粮油分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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