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执法职责与权限公示(2023年版)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7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执法职责与权限公示(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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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执法职责与权限公示(2023年版)
执法职责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详见清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执法权限 负责行使张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详见清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监督途径 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机构:张店区人民政府
投诉电话:0533-12345
信函投诉: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邮政编码:2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