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张店区发改局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21-51998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张店区发改局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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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发改局石油天然气管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及时处置油气管道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张店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2 应急救援范围

2.1本预案适用于途经张店区行政区域内的“泰青威输气管道”、“鲁皖二期成品油管道”、“济淄线”、“临湖线”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对和防范工作。

2.2达到石油天然气管道一般及以上事故,由张店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张店区发改局应急处置办公室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2.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石油天然气管道一般事故:

(1)一次死亡人数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2)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

2.4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一般以下安全事故,由我局组织应急处置,并报区应急指挥部。

3 工作原则

3.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始终贯穿于应对事故的事前、事发和事后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能力,做好预案演练,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张店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专业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4 应急指挥及职责

张店区发改局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输油气管道事故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工作。

5 事故的应急救援

5.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通知张店区发改局和相关部门。

5.2区发改局接到事故通知后,由值班员负责将时间、事故地点及其它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随时保持联系。

5.3分管领导根据事故单位描述情况,立即向主要领导和区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启动应急响应,通知油气管道企业立即关闭油、气阀门,实施现场隔离、封闭保护疏散现场人员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召集局应急处置办公室人员

5.4局应急处置办公室有关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等级识别,并适时报告现场情况。

5.5如识别等级为石油天然气管道一般及以上事故,立即报告张店区政府值班室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并按照上级指示,迅速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制定安全事故初期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5.6如识别等级为石油天然气管道一般以下事故局应急处置办公室迅速召集油气管道企业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抢修方案,配合油气管道企业,做好现场隔离、封闭保护疏散现场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现场情况,适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

5.7一般以下事故抢险结束后,由张店区发改局应急处置办公室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本专业规程和有关规定,科学、安全、有效实施救援,控制事态扩大。

6 其他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由区发改局适时修订。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