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6XM/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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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店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省、市及各区县先后出台了若干政策或办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山东省出台的重要政策为《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鲁发改重点20201157号),淄博市出台的重要政策为《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发改发202074号)。淄川区、周村区、沂源县、淄博经开区及临淄区、高新区都有针对区重点项目的办法或政策。

二、政策起草依据

参照《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鲁发改重点〔20201157号)、《淄博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淄发改发〔202074号)及其他区县、功能区政策或办法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重点项目在稳投资、调结构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拟出台本办法。

四、重要举措

《张店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共有六章27条内容。

一是明确了区重点项目的定义、分类、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类型、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内容。

二是明确了将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煤耗指标、排污指标等资源要素统筹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内容。

三是明确了加强资金支持的内容,主要包括:优先安排上级资金支持;在争取上级对市重大项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对区重点项目实行贷款贴息;实行区级专项资金扶持,主要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及市重大项目名单的工业项目和由开发商投资运营的商业项目(未配套住宅及其它平衡资源的),区级重点项目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参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限于综合配套费)征收数额给予资金扶持,明确了扶持额度、扶持条件、扶持程序等内容。

四是明确了项目管理推进和督导考核与责任等内容。明确了部门、镇办、项目单位在项目推进中的责任,项目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五个一”调度推进机制、“部门联动”的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等内容。

   解读人: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钱军  电话:0533-286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