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年拟新增、拟结转区重点项目提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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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6XM/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各镇、街道办事处,张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区政府要求,现启动2022年区重点项目提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新增项目提报要求
1、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本辖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
2、工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不列);农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金融、证券、保险、软件和服务外包、创意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等高效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
3、所提报项目需提供项目简介并填写2022年拟新增区重点项目汇总表,并注明建设阶段(续建、新开工(注明开工时间)、准备),拟提报为市重大项目的在备注栏注明。
二、2021年拟结转到2022年项目提报。
参照2021年下半年项目名单结转,结转项目总投资不变,年度计划投资改为2022年计划投资。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简介
2、项目手续材料及支持性文件
3、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四、办理时限
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
五、办理流程
1、下发申报通知。
2、各镇办、园区、区有关部门提报。
3、按照区重点项目提报标准进行梳理、汇总、调研。
4、确定区重点项目初步名单。
5、根据镇办园区、区有关部门提报项目情况,为项目确定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开工时间等。
6、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研究同意。
7、报区领导研究确定。
8、上报区委下发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3148589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1022室
七、监督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533-2869859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1024室
附件:项目汇总表
项目汇总表
制表单位: 单位:亿元
序号 |
建设单位 及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及建设内容 |
建设 性质 |
所属 行业 |
建设 周期 |
新开工项目 开工时间 |
总投资 (不变) |
2022年度计划投资 |
2022年主要 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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