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8号《关于大型公共建筑空调能效升级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18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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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孟凡伟、唐耀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型公共建筑空调能效升级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答复如下: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国家、省市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按上级部署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我区根据《淄博市十大减碳降碳行动方案》,印发了《张店区减碳降碳行动方案》,并要求各单位按方案要求开展减碳降碳相关工作,重点是在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实施减碳降碳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张店区实际,我区正在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并制定了《张店区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2022年我区共建设建设分布式光伏8.061万千瓦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目前,具有代表性大型公共建筑开发并使用光伏发电的有山东理工大学校区,现每年光伏发电340万千瓦时,90%自用,剩余10%并网消纳;张店区政务中心每年光伏发电大约40万千瓦时,提升了新能源利用率。

二、我区正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我区政务中心被上级部门评为节约型机关,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起到了很好地表率作用。

大型公共建筑空调系统的节能和优化需要以节能设计作为理念的先导,并将节能技术的应用作为优化的支撑。关于确定提升建筑空调能效目标,确认改造实施计划等问题,截至目前,上级部门尚未布置大型公共建筑空调能效升级建设任务。

 

 承办单位(盖章)   

2023613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王学峰          联系电话:2183520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关于大型公共建筑空调能效升级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的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