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1号《关于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乡镇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121
建议人: 王峰、董伟、谭延辉、袁峰
主办单位: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19-08-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峰、董伟、谭延辉、袁峰4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乡镇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对基层政策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组织相关科室,通过实地走访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微信推送等形式,在全区开展了为企业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做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指引》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各镇办、经济园区及区直有关部门,将政策宣传到全区各企业。确保各企业能够准确、高效用好各级政策,助力企业发展。二是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将政策宣传到重点企业。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到卓创资讯、乐物科技、科汇电力等20家重点企业实地走访,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宣传新旧动能转换有关政策红利,并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指引》送到企业手中。三是通过手机平台、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扩大政策宣传范围。利用“张店区人才和招才引智交流群”等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人数超过400的大群,推送新旧动能转换有关政策文件,扩大政策宣传范围。

二、做好《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宣传解读工作。7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我局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采取措施,通过电台、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资源,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解读《条例》。制定宣传方案,将《条例》及解读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各镇办、区直部门,要求全区上下,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懂学透。及时将《条例》及解读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资源,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条例》。在抓好宣传的同时,立足实际,抓好《条例》的落实。立足我区实际,围绕省“十强”产业、市“753”产业体系和“四强”产业,聚焦“高、新、轻、绿”四篇文章,改造提升化工、机械加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做强做优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构筑现代产业新体系,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竞争力,着力推进我区老工业城市振兴发展。

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您们的积极参与下,政策宣传工作会得到进一步提高。欢迎您们继续为张店区的发展献计献策。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乡镇政策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