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中共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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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1-09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中共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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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2年,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政府的领导下,委依法治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坚持以法治机关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为全面完成发展改革任务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相关科室负责落实的齐抓共管、上下协调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要求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聘请山东齐鲁(淄博)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局的所有协议、合同等涉及法律的事宜修改把关,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进行深入研究及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是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备案及清理工作。建立文件有效期制度,实现“红头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共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确保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定的情况。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坚持把学法懂法用法作为能力建设的必修课,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在职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全体人员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党日、参加培训、参与答题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全面掌握《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信用条例》等履职尽责所必备的法规条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开展工作,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避免和减少行政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体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三)发挥职能,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结合《淄博市市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区发展改革局根据职能进行详细梳理,编制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列出重点任务,拟宣传的重点及年度重点活动,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世界粮食日期间,采用活泼新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活动。

(四)强化措施,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审核,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新增执法人员证件申领。

二是严格登记备案,杜绝随意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和执法检查结果双备案机制,全面落实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度,用好山东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络运行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山东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网络执法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运行、网上监督。

(五)服务全局,充分发挥发改工作职能

一是持续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法院判决不执行、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等政府机构失信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摸排、认真梳理。截至目前,我区没有待治理的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做好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等“三个全面清理”工作,对我区禁止或许可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我区不存在违规现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高度重视局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依照《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相关目录管理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二是完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问题,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

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人大代表建议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件13件。截至目前,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在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方式和宣传途径不够丰富,未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双重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

(二)树立“普法走在执法前”的理念,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节能宣传周和世界粮食日等重要宣传活动时间节点,对跟发改业务息息相关的《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三)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发展改革业务相关制度规范,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中共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