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指南(2025年版) | ||
---|---|---|---|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6XM/2025-550553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一、项目名称: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条;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8月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第二部分
三、申办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规范性土地证明及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
4、建设项目资金相关证明。
5、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或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承诺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六: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的,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1、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收费依据:无
九:咨询电话: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1018房间
咨询电话:2832120